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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路径探索

2021-09-10吕凡

江苏广播电视报·新教育 2021年1期
关键词:民营经济路径探索检察机关

吕凡

摘要:服务保障大局、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在新时代背景下的延伸职能。检察机关应充分认识其意义,探索创新,发挥职能作用,构建保障发展的新格局

关键词:检察机关;民营经济;路径探索

民营经济,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更要深刻认识到服务民营经济的重要性,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深入贯彻党中央、最高检的决策和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主线,以深化服务为重点,构建“保护、服务、合作”三位一体的区域民营经济服务保障格局。

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

(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受制于观念、制度等方面原因,我国在民营经济保护上存在一些问题,侵犯民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企业产权保护不力,侵犯民营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等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利用公权力插手经济纠纷、侵害企业产权以及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的行为屡见不鲜等,侵害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检察机关依法保护民营组织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二)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和职责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检察机关应检察职能打击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刑事犯罪活动,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侵犯民营经济产杈和合法杈益的经济犯罪活动,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非公有经济企业利益的职务犯罪活动,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三)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

党中央非常重视非公经济发展,从中央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支持和保障非公有制健康发展。

二、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路径探索

(一)聚焦办案堵点难点,健全司法保护“新机制”

检察机关应聚焦司法办案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最大限度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精准标识涉企案件,实现涉企案件依法快办快诉。建立民营企业案件标识制度,从企业固定从业人数、收益、税收等方面确立民营企业界定标准,准确认定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对象。在受理案件时,对符合上述标准的涉企案件进行特别标注识别,明确标注案件性质,依法快办快诉。建立涉企经济影响评估机制,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正常经营。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检察机关对可能发生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实现检察环节“一案一评估”“一环节一评估”“一措施一评估”,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建立追赃挽损考核机制,强化企业权利救济,主动引导侦查机关重点关注资金流向及赃物去向,充分发挥不批准逮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引导作用,促进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挽回损失。

(二)优化产品供给,构建服务“新模式”

检察机关应积极探索法律服务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精准度,拓展法律服务覆盖面,构建新模式。

1.调研精准问需,制定法律需求清单。针对民营企业家开展问卷调查,了解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积极听取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调研民营企业家,制定民企法律需求清单,为今后拓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新思路新做法提供有益参考。

2.建立“一企一建议”机制,法律帮助“精准化”。有效运用检察建议,推动企业堵塞监管漏洞、化解法律风险,实现“一企一建议”。建立“公开送达+回访座谈”工作机制,通过“面对面”公开送达,与企业建立良性互动,定期跟踪回访落实、座谈交流,帮助企业建章立制。

3.建立专家联动机制,法律内容“专业化”。主动对接行业领域专家,开展座谈为涉案企业“坐诊把脉”,评估企业法律风险状况,以专业化建议督促企业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依法合规经营。

4.开展检察“e普法”,服务手段“多元化”。积极探索远程“云普法”“云座谈”,通过线上授课和座谈的形式,为区域外企业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帮助。

(三)创建交流机制,畅通检企合作“新路径”

检察机关还应聚合区域资源,加强与区工商联横向联动探索检企合作方式,打造更便捷、更高效的交流路径,推进区域营商环境优化,服务保障企业发展。

三、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推进目标

检察机关在今后工作中应继续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进一步把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使命,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进一步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持续强化刑事检察,严厉打击扰乱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秩序的违法犯罪,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生产生活秩序的快速恢复。深度运用民事行政检察,全面摸排线索,加强调查核实,监督纠正侵害市场主体杈益行为,促进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转变公益诉讼办案思路维护公共利益同时,支持、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2.深化机制举措,进一步提升检察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用好用足常态化服务机制,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为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全方位建立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凝聚各方力量,推动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共享共建

3.强化政法机关联动协调,进一步凝聚司法服务保障合力。针对改革任务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办案工作衔接不顺畅、执法司法标准理解把握不统一等问题,确立鲜明政策导向,统一执法办案尺度,促进跨部门联动,形成全链条、全方位的司法保护体系,切实提升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業发展的水平和质量。

参考文献:

[1]卢新海,沈纬辰,杨喜,等.中国区域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与人力资源协同发展评价[J].统计与决策,2019(15).

[2]黄贤环,王瑶.实体企业资金“脱实向虚”与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抑制”还是“促进”[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9,41(10):55-69.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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