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效力问题
2021-09-10汪继伟
科技研究 2021年11期
关键词:效力
汪继伟
摘要:建设工程行业快速发展成为我国的一大经济支柱,在自由开放竞争之下除了快速发展,同样也滋生了许多破坏行业秩序的不良竞争行为,“黑白合同”更是目前常见和突出的问题。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渊源体系复杂,《招标投标法》等多个单行法和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都可以对其适用,因此不仅在学术界存在对其界定和效力的争议,在司法实践中也常见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因其涉及到多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必须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保证建设工程市场活动合理合法的进行。
一、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概述
简单来说,黑白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就同一项工程签订了一“黑”、一“白”两份合同,所谓“黑”合同是私下实际履行的合同,“白”合同则是进行登记备案或对外公示的符合监管要求的合同。虽然在2019年住建部已经取消了合同备案制,但是并不意味着不再存在“黑白合同”,因为这一行为的认定并不局限于与备案与否的形式合法性,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46 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的规定,“黑”“白”的区分在本质上是根据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相一致来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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