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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教学中融入视觉思维的价值分析及实践策略

2021-09-10徐新浩徐磊

江苏教育·书法教育 2021年1期
关键词:视觉思维价值分析实践策略

徐新浩 徐磊

【摘 要】视觉思维旨在解构常规的书法教学模式,重构我们对书法教学的感受。书法教师可通过对视觉思维的探索与分析,帮助学生发现书法教学中的独特思维,从而激活他们的书法热情。

【关键词】小学书法教育;视觉思维;价值分析;实践策略

书法教学是通过各种感官体验与思维体验的辩证关系构成的艺术思维教学方式。可见,培养小学生书法的思维能力是小学书法教育的目标,只有打开学生“原始”的艺术思维方式,书法才有生命力。写书法是一种具有人类本源意识的思维活动,但在传统的书法教学中笔者发现很多学生的思维缺乏主动性与创新性,其所谓书写,还不如说是涂鸦。因此,教师必须找到一条激发学生书法思维的正确路径。

一、传统书法教学的思维现状

中国传统书法艺术具有博大精深、返璞归真的艺术气质。大量的书法作品促进了现代书法特别是小学书法教学的发展,但在实际教学中始终没有突破传统创作思维的瓶颈。经过多年的实践与反思,笔者认为“视觉思维”能够有效打破学生的传统思维定式,从而把中国传统书法艺术与学生学习书法的真实思维有效融合。

(一)缺失顿悟的创造性思维

在传统的书法教学中,学生在书写时常表现出固定思维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个人的思维沿着固定的方向扩展,最终产生一成不变的书写模式,思维毫无创造性可言。

(二)缺乏多维的发散性思维

在传统的书法教学中,教师片面强调书写技能技法的唯一性,而缺乏引导学生从多角度传承传统书法艺术的创作规律,使学生头脑中无法形成一个具体而鲜明的原型,这明显偏离了我们的书写初衷。

(三)缺少鲜活的抽象性思维

在传统的书法教学中,学生书写的形象是在继承、记忆的基础上,结合传统的造型元素并用固定的具象性形式、手段和工具创作作品,整个书写过程都远离了书法鲜活的本源气质。

二、视觉思维理论的内涵及特性

(一)视觉思维的内涵

美国艺术心理学家鲁道夫·阿恩海姆最早把“视觉”和“思维”联系在一起,提出了“视觉思维”这一著名理论。他指出:“一切知觉都包含着思维,一切推理中都包含着直觉,一切观测中都包含着创造。”所谓“视觉思维”就是利用视觉意象去表达自己,改变自己思维模式的一种方法,视觉思维活动中的视觉意象是感知与思维之间的桥梁。

(二)视觉思维的特性

1.创造性。是以视觉思维的整体性、直接性和探索性为基础,营造自由宽松的探究氛围。在书法教学过程中,可以激起学生的创造欲望;提供丰富的操作材料,诱发学生的创作动机;运用各种教学手段,激活学生的思维创造。

2.审美性。是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体现,它是一切艺术思维品质的基础。在书法教学过程中,思维的审美性主要表现在那些能够给人以精神上的愉悦和快感,具有思维的审美价值并能够展示学生的思维本质。

3.情感性。是艺术作品能够表现、传达、交流和激起人的情感的特殊性能。情感不仅是艺术创作的动力,也是艺术的重要对象、原料和作品的主要内容之一。

三、书法教学融入视觉思维的价值分析

(一)丰富学生的思维体验。书法教学非常重视对学生思维的培养,即通常所说的“悟性”。在教学中通常会运用各种视觉性思维活动活跃、开阔学生的思维,同时也是丰富学生的思维体验的一种手段。

(二)浸润学生的心灵世界。“视觉思维”活动本身是学生行为的游戏。在民间美术创作活动中学生的作品反映的是自己心灵深处的“完美”形象。“视觉思维”的作用在于通过创作使学生的心理得到浸润,从而进一步促进学生美术创作思维的和谐发展。

(三)完善学生的书写语言。教师可通过“视觉思维”的创作情境强调组织学生运用适合的书写语言进行创作,让每位学生的思维智慧与整个书法教学共享,从而实现高效的书写创作并不断完善学生独特的书写语言。

(四)深化学生的审美过程。学生的书写创作是学生自身发展水平、感知能力、情感态度、智力程度和审美经验的产物,强调书法教学中的审美过程可激发学生内心的审美基因,使学生真正进入书法的审美境界。

四、书法教学融入视觉思维理论的实践策略

(一)从书法教学的创意构思中体现视觉思维理论

1.激活学生书写的思维。每位学生都是一个独立的、鲜活的艺术个体,个体间的各个方面都充满了差异,他们有着自己独特的思维空间,他们的书写创作充满着对书法艺术的高度思考。每位学生都有着与众不同的思维体系,这也正是每一位学生“视觉思维”的真实展示。在书法教学中应该让教师引导学生全身心地体验自己独特的“视觉思维”。

2.激发学生书写的灵感。书写创作灵感是学生在艺术构思探索过程中由于某种机缘的启发,而突然出现的豁然开朗、精神亢奋,是取得突破的一种心理现象。学生是天生的艺术家,他们的世界是充满灵感的世界,我们要让学生创作出一幅幅“佳作”,就必须呵护学生的好奇心及想象力,寓教于乐,调动学生的视觉思维并不断生成书写创作灵感。

3.触发学生书写的感悟。教师在书法教学中应引导学生产生思维过程,让学生相互间传递视觉思维带来的感悟。从而展示他们的创作个性,挖掘出学生“视觉思维”所萌生的创作感悟,提倡学生用书写表达出创作的结果,允许学生对所学内容进行多元的解读和创作感悟,表達独特的见解,提高学生的书写能力。

(二)从书法教学的思维视角处探寻视觉思维

1.追寻书法教学的思维视角。“视觉思维”作为一种特殊的思维状态,它具有独立的思维形式和独特的思维功能,她一方面使人处于某种神奇的兴奋与激情之中,一方面又促使人按照特殊的方式去思考与体验,它既给人以思维空间,又给人广域的思维视角,可以“旁敲侧击”,亦可以“反弹琵琶”。我们要凭借视觉思维来进行书法教学,使学生获得书写所必需的经验和知识。

2.创设书法教学的思维情境。书法教学应该通过具体、真实的问题情境来呈现书法学习内容,使学生从这种真实的情境中产生书法创作的冲动和对书法创作方式的探究动力。设计书法课程时,必须根据学生在实际创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需要,来提供有关的信息、材料、工具和方法,以拓展学生的思维视野和思维情境。

3.催生书法教学的思维感受。为了催生学生的思维感受,应大力倡导在视觉思维中获得独特的思维感受。在中国古典艺术中强调“感物兴会”,也就是艺术家因物偶有所感而生思维感受,产生一种强烈的艺术“创作冲动”,学生个体的认知发展与书法教学的思维感受密切相关,因此利用视觉思维可以较好地感受学生书写过程中的思维认知规律。

(三)从书法教学的思维风格中展现视觉思维理论

1.张扬书法教学的思维个性。现在的书法课堂中,学生不仅用眼睛、耳朵和良好的记忆力进行学习、思考,还从自身的思维中带来了大量的思维素材。学生的思维是最纯净、最原始、最自然且极具个性的,他们渴望在更广的空间表现自己内心的“思维个性”。在此过程中,学生对书法的思维立场、观点、信念或思维模式会伴随着他们的个性表现出来。

2.提升书法教学的思维体验。日常的书法教学实践告诉我们,当教师试图以某种体验方式让学生理解某种知识遭到失败时,教师可以思考一下自己的教学体验是否符合学生的思维体验。所以,为了更好地激活学生的“创作思维”,使学生的书法创作达到适合的状态,应大力倡导学生真实的思维体验。

在视觉思维理论指引下的书法教学应该放飞学生的思维,使其充满睿智的感悟,我们还要给予学生更高层次的审美感受,视觉思维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教师在书法教学中注意发展学生的视觉思维,既可以发展学生的书写、思维能力,还会让学生将书法与自己的思维体验相融合,从而营造一个启发式的书法教学环境,使学生真正成为书法课堂的主人。

【参考文献】

[1]阿恩海姆.视觉思维[M].滕守尧,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

[2]傅世侠.关于视觉思维问题[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2):6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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