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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融合下法治文学新闻化探究

2021-09-10谢昕丹

传播与版权 2021年5期

谢昕丹

[摘要]法治文学新闻化的本质是文学,新闻化是法治文学源于生活的特色表征。随着媒体融合时代的到来,新闻化不仅是法治文学创作的素材与缘起,而且通过发挥不同媒体的优势,法治文学的新闻化特征可以在不同传播介质中发生作用,进一步强化法治文学的审美和教育功能。法治文学期刊《啄木鸟》以打造法治文学精品为主体,充分发挥期刊、图书、影视、音视频和网络等媒介的优势,在媒体融合传播的实践中不断深化法治文学新闻化特征,拓展法治文学传播空间,对提升法治文学的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起到了推动作用。

[关键词]法治文学;新闻化;文本特征;媒体融合

文学的新闻化是指文学突破纯虚构意义的“范式”,转向对真实生活的关注,作家用记者的眼睛来扫描世界[1]。纵观中外文学史,海明威的《战地春梦》、雷马克的《西线无战事》、米歇尔的《飘》、明末国清的《警世阴阳梦》、清末金松岑和曾朴创作的《孽海花》等,围绕军事战争和权变等新闻事件展开创作的文学作品并不鲜见。而且,并不是只有非虚构作品才有新闻化特征,虚构类小说作品同样具有向新闻靠拢的事实,显示更有意味的新闻化倾向。

一、法治文学新闻化的时代背景

目前,法治文学日趋繁荣。这类文学作品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传播正能量,为社会的进步发挥积极正面的作用。余华的《河边的错误》、韩少功的《前科》、张平的《抉择》、陆天明的《苍天在上》、周梅森的《中国制造》等作品,通过描写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将笔触深入人性深处,表现深沉的忧患意识和不泯的人道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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