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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辞补注》中洪兴祖对王逸的超越和反叛

2021-09-10白宇龙

今古文创 2021年22期
关键词:离骚屈原

白宇龙

【摘要】 《楚辞补注》中,洪兴祖对于王逸的注解不仅表达认同,进行引据补充,也通过后出转精的学术思维和方法对文章进行了系统、综合的研究,在一部分涉及价值、是非的判断上表达异见。对此部分补注内容进行梳理可以捕捉洪兴祖的思想倾向和学术观点。

【关键词】 《楚辞补注》;《离骚》;屈原;洪兴祖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22-0037-04

洪兴祖认为“世所传《楚辞》,惟王逸本最古,凡诸本异同,皆当以此为正”,既是对王注的认同,也是对文献传承客观规律的尊重。学界也历来认为洪兴祖在《楚辞补注》中基本认同王逸《章句》的注解,兹以《离骚》部分入手,从另一个角度——洪兴祖对王逸的超越和反叛——梳理洪兴祖的补注内容,以意逆志,探究注家的思想倾向。

洪兴祖《补注》的一般注解格式为:先陈说王逸《章句》的注释,次介绍五臣注,再次进行补注和个人观点阐述。

洪兴祖的观点阐述为本文主要论据来源,其位置特征为:在训诂之后,在注音之前;其内容特征为:只有当洪兴祖有理解程度更深或异于王逸或五臣的观点时才会注出;其格式特征为:在句首有一“言”字作为开始表达己见的标志。此类型注释材料共计出现59处,将其与分别所对应的王逸注进行对比和整理,可以从“系统、综合的研究”“破解王注”“价值取向的差异”三个方面理解洪兴祖注释的“后出转精”和“别具心裁”。

一、系统、综合的研究

与王逸“翻译”式的注文有别,洪兴祖在“随文释义”的层面更进一步,深入综合研究、建构系统的层次,通过对前后文、关联句、重复出现字词的联系、对比和梳理,构建《楚辞》专属的词、义系统。洪氏在此基础上对于《离骚》的文意连贯性、意象隐喻和问题意识得出综合性结论,可谓水到渠成。

(一)破隱喻,明逻辑

《离骚》的神话色彩和浪漫色彩鲜明,王逸已经点出“美人”“椒兰”等词的隐喻含义,洪兴祖进一步系统分析文中的隐喻现象并解释其文本逻辑,此类情况在文中总共出现7次。如:

“何桀纣之昌披兮,夫惟捷径以窘步”一句中,王逸只解释了桀纣的行为,没有说清“统治”和“行路”之间的隐喻关系,洪兴祖补注:“桀、纣之乱,若衣披不带者,以不由正道,而所行蹙迫耳。” ①

“纷总总其离合兮,忽违画其难迁”处,注:“言蹇修既持其佩戴通言,而谗人复相聚毁败,令其意一合一离,遂以乖戾而见拒绝。言所居深僻,难迁徙也。”王逸的解释支离难懂,相比之下,洪兴祖的解释更加通彻明晰:“此言隐士忽与我乖剌,其意难移也。” ②从“位置难迁”到“思想难变”,此句至洪兴祖方得以明确。

洪兴祖点明和梳理《离骚》中的隐喻使用,并非在于破除浪漫主义和神秘主义的障碍,而是通过清晰梳理文章所表达意义和句中的逻辑,如“为余驾飞龙”一句,使屈原所描绘情境真实立体地呈现。洪兴祖的目的仍是系统、综合地研究离骚的文本和内涵。

(二)其他系统研究

隐喻现象只是洪兴祖系统研究的主要对象之一,除此之外,洪兴祖在解释句意时也多使用联系上下文的方法。如:

“兰芷变而不芳兮,荃蕙化而为茅。”补注:“上云谓幽兰其不可佩,以幽兰之别于艾也。谓申椒其不芳,以申椒之别于粪壤也。今日兰芷不芳,荃蕙为茅,则更与之俱化矣。当是时,守死而不变者,楚国一人而已,屈子是也。” ③

较之于隐喻的系统性,洪兴祖这一部分的工作更多起到疏通文义的作用。离骚篇目较长,又行文跌宕起伏,洪注可以赋予文章阅读和理解的连贯性,在阅读过程中保持文章的整体紧凑不散。

洪注对《离骚》的首尾也进行了文章学性质的定位,于“帝高阳之苗裔兮”一句,补注:“刘子玄《史通》云:作者自叙,其流出于中古。《离骚经》首章,上陈氏族,下列祖考;先述厥王,次显名字,自叙发迹,实基于此。降及司马相如,始以自叙为传。至司马迁、扬雄、班固,自叙之篇,实烦于代。”于“乱曰”又补注:“凡作篇章既成,撮其大要以为乱辞也。《离骚》有乱有重,乱者,总理一赋之终;重者情志未申,更作赋也。” ④这就明确了《离骚》如何起笔又如何收笔的问题,并提出《离骚》“有乱有重”的文学特点,足备一说。

对全文二千八百余字的行文风格进行总结反映洪兴祖对文本的熟悉和理解程度之深,“补注”中出现高度综合性的结论也得益于洪氏系统、综合的整理方法和学术思维。

(三)明确的问题意识

洪兴祖会在文章中发现并回答与理解文意并不直接相关的问题,如“济沅湘以南征兮,就重华而陈词。”补注详细解释“舜”的名称,“《楚辞》屡言尧、舜、禹、汤,今辨于此”,之后说:“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其于君臣之际详矣。故原欲就之而陈词也。” ⑤讲明了“为什么是重华而不是别人”这个问题。“天下明德始于舜”的结论出自司马迁的《五帝本纪》,洪兴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正是化用其观点,而“明君臣之际”则是其个人的看法。

又如“吾令鸩为媒兮,鸩告余以不好。”补注:“夫鸩之不可为媒审矣,屈原何为使之乎?君子不逆诈,不亿不信,待其不可用,然后弃之耳。尧之用鲧是也。” ⑥此处表面上洪兴祖自己提出并解决了一个问题,实质上是他找到了烘托屈原形象的一次机会。《论语·宪问》:“子曰:‘不逆诈,不亿不信,抑亦先觉者,是贤乎!’”屈原不仅得到舜的支持(见上文)又符合孔子和尧的规范,更加符合洪兴祖所设定的合“道”的形象。

所以,洪兴祖的“问题意识”本质上是“机会意识”,是对《楚辞》承载时代观点的价值的敏感性,更是对时代价值的自觉。洪的总结多分散在某一句后的补注文字中,未能独立成文,否则其《楚辞》学成果将更加清晰可见。

洪开创“补注”一种新的注释形式,是他的贡献,但仍然没有突破固有的注释风格,则不可谓不是种遗憾。

二、解构、破除王注

洪兴祖对于王逸并非持绝对拥护的态度,他借助先进的学术方法2次覆盖王逸的观点,分别为:

在“驷玉虬以桀鹥兮,溘埃风余上征”句的解释中,王逸云:“溘,犹掩也。埃,尘也。言我设往行游,将乘玉虬,驾凤车,掩尘埃而上征,去离世俗,远群小也。”

洪兴祖第一步点出王逸注解的来源,第二步提出自己的见解:“《远游》云:掩浮云而上征。故逸云:溘,犹掩也。按溘,奄忽也,渴合切。征,行也。言忽然风起,而余上征,犹所谓忽乎吾将行耳。” ⑦

王逸注的权威性被解构,而且解构的彻底性和合理性可以避免读者在王洪二种观点中不知所从的情况。

“世溷浊以嫉贤兮,好蔽美而称恶”中的“恶”字,王逸以为名词,即“邪恶之人”,而洪注从与“不固”“不寤”押韵的角度解释“恶”为动词:“恶,去声。言可美者蔽之,可恶者称之。” ⑧这一点可以替代王逸的解释。虽然受到朱熹《诗集注》等音训的影响,《补注》中有20处以“叶韵”解释字音 ⑨,不能避免时代的局限性,但是借音求义的意识对于洪兴祖摆脱王逸的错误注释仍起到重要帮助。

三、价值取向的差异

洪兴祖与王逸观点相左,更多是处于思想体系——尤其是价值取向的差异。此类情况在《补注》的《离骚》部分总共25处。

与上文所述的系统研究相区别的是,洪兴祖并不能通过更多证据或更合理的逻辑破除王逸的注,因此形成了两家并存的局面。

通过对比可以总结洪兴祖的思想特点。需要提前说明的是,下文不用“洪兴祖认为屈原如何认为”而用“洪兴祖认为如何”,一方面为了更清楚地表达观点;另一方面,补注中为理论自洽而出现若干次明显偏离句意甚至强行解说的情况,进一步暴露了洪兴祖的目的性,所以不妨认为洪兴祖的观点更多处于己意。以下从三个角度试论洪兴祖的价值倾向:

(一)对怀王的态度

洪兴祖在补注中对楚怀王表现出的态度是:将不满和批评的对象从怀王转移到其他人或事,或不承认屈原的不满,例如:

“皇天无私阿兮,览民德焉错辅”中,对于“错”和“辅”的理解,注:“错,置也。辅,佐也。言皇天申明,无所私阿。观万民之中有道德者,因置以为君,使贤能辅佐,以成其志。故桀为无道,传与汤;纣为淫虐,传与文王。”暗示着君主会依照德行被替代更换,而补注:“上天佑之,为生贤佐,故曰错辅。” ⑩一字不提君主的失位,原文所具有的历史客观规律被扭曲为君权神授的观点。

“闺中既已遂远兮,哲王又不寤”一句中,“哲王”如何解释,王逸与洪兴祖观点截然相反。注:“自明智之王,尚不能觉悟善恶之情,高宗杀孝己是也。何况不智之君,而多誾蔽,固其宜也。”矛头直指楚怀王,并称其为“不智之君”。补注:“哲王又不寤者,言不知忠臣之分。怀王不明白而曰哲王者,以明望之也。” ⑪于是,“哲王”被诠释为对怀王的美称。

在两种说法中,洪兴祖的观点更加合理,因为就《离骚》全篇来看,屈原尽管表达了自己的愤懑不满,但是对于怀王依然保有尊敬,这一点在其文辞中可见一斑,如“荃”“灵修”尊称君主,因此,这里“哲王”被解释为对怀王的敬称、美称更符合文章的连贯性。

“怀朕情而不发兮,余焉能忍而与此终古?”注:“言我怀忠信之情,不得发用,安能久与此言乱之君,终古而居乎?意欲去也。”补注:“此言当世之人,蔽美称恶,不能与之久居也。” ⑫王认为不能“忍”的是昏君,而洪认为难“忍”的是时人。这种分歧在“岂其有他故兮,莫好脩之害也”一句中复现,王注:“言士民所以变曲为直者,以上不好用忠正之士人,害其善志之故也。”五臣注:“明智之士佯狂愚者,为君不好修絜之士,而自损害。”补注:“时人莫有好自修洁者,故其害至于荃蕙为茅,芳草为艾也。” ⑬王逸和五臣都认为君主不能亲贤臣远小人导致风气恶化,而洪兴祖则将责任归结于时人自身。

从王逸到洪兴祖,矛头由君主的不察转移到时人、风气的败坏,这并非责任主体定位的不同,其实为本质和现象的差异:楚国政治局势的混乱和价值追求的扭曲为文中清晰表达的内容,屈原问而不答的反问和自问自答的设问,目的在于强调现象背后的本质以及导致混乱的原因——君主的不察。

换个角度就《离骚》的目标读者来讨论,屈原的写作行为是具有社会性的,考虑到真挚的感情、深刻的认识和尊敬的态度,如何会是写给政敌的呢?怀王,相比于“众女”小人,作为《离骚》的假想读者更为合理。

既然如此,屈原对怀王传递谏言的可能性就要大于诉苦讽时的可能性。如果混淆“对君主提出尖锐谏言”与“对君主不忠”这二者的区别,那么不承认屈原所指为怀王就合情合理。洪兴祖的补注正是如此。

王逸和洪兴祖分歧来源于价值体系的不同、对屈原形象存在理解差异,又表现于对屈原意图与心理的解释中。

洪兴祖试图在补注中实现维护君主和道统、建构屈原形象二者的统一,致使补注中屈原心理的解释与《离骚》文本,尤其是与王注的偏离。

(二)个人的意志与社会的“道”

洪注与王注的冲突亦可表现于个人意志和心理与“道”之间的矛盾。洪兴祖勾勒屈原品质的同时没有顾及人性的复杂,对屈原心理的探究始终被约束着,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洪注为屈原赋予忠君爱国的品质,则不能批评君主、不能产生愤懑不满;第二,赋予“同姓事君之道”,则不能产生去楚易主的念头;第三,赋予“有道者”的形象,屈原甚至不能痛苦和憔悴。以下分别举例说明:

1.“忠君无怨”

“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夫民心”处,注:“上政迷乱则下怨,父行悖惑则子恨。灵修,谓怀王也。浩犹浩浩,荡犹荡荡,无思虑貌也。《诗》曰:子之荡兮。”补注:“孔子曰:诗可以怨。”“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屈原于怀王,其犹《小弁》之怨乎?” ⑭洪注引诗和王注引诗的目的不同。洪兴祖在补注中一贯回避屈原的不满心理,而此文中明确提出的“怨”字对屈原忠君形象构成隐患,所以他通过“诉诸权威”的方式合理化屈原的“怨”,也就是借力孔子和《小弁》使“怨”合于“道”,然而這也使屈原的个人色彩和情感心理被进一步淡化。

2.“同姓事君”

“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处,屈原为何返回,王洪二人有不同的解释。

王逸认为是内心矛盾斗争的结果,返回是顺从内心:“言己自悔恨,相视事君之道不明审,当若比干伏节死义,故长子立而望,将欲还反,终己之志也。”而洪兴祖则认为返回是为了遵循“同姓事君之道”:“异姓事君,不合则去;同姓事君,有死而已。屈原去之,则是不察于同姓事君之道,故悔而欲反也。” ⑮“同姓事君之道”是洪兴祖竭力赋予屈原的品质,在“忽反顾以游目兮,将往观乎四荒”处也可见一斑,补注:“礼失而求诸野,当是时国无人,莫我知者,故欲观乎四荒,以求同志,此孔子浮海居夷之意。然原初未尝去楚者,同姓无可去之义故也。” ⑯以及在“欲从灵氛之吉占兮,心犹豫而狐疑”处,补注:“灵氛之占,于异姓则吉矣,在屈原则不可,故犹豫而狐疑也。” ⑰洪兴祖甚至以“同姓事君之道”否定灵氛占卜的合法性。

“勉升降以上下兮,求矩矱之所同。”注:“言当勉强上求贤君,下求贤臣,与己合法度者,因与同志共为治也。”补注:“升降上下,犹所谓经营四荒、周流六漠耳,不必指君臣。” ⑱王逸解释“上下”为隐喻同心的君臣,而洪兴祖则不认同王逸的观点,认为“上下”是转喻广阔的空间。

在“及余饰之方庄兮,周流观乎上下”处,洪兴祖也坚持己见,注:“上谓君,下谓臣也。言我愿及年德方盛壮之时,周流四方,观君臣之贤,欲往就之也。”补注:“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所谓余饰之方壮也。周流观乎上下,犹言周流乎天余乃下也。” ⑲

在破隐喻的方面,洪兴祖在其他情况下一贯认同王逸,甚至在王逸基础上更进一步点明屈原的本意。此两处按照王注,则屈原心中存在对楚王的不满和“改求”的愿望,而这将违反洪兴祖对屈原形象的设定。洪兴祖解释为“周流”,那么“上下”即为空间转喻而无现实隐喻,从而不矛盾于其设定。

屈原最终没有选择离开楚国,但是是否真正产生过离开的愿望,洪兴祖和王逸分歧严重。

在“灵氛既告余以吉占兮,历吉日乎吾将行”处,即使对于屈原所明确表达离开楚国的愿望,洪兴祖依然坚持不予承认。王逸注:“言灵氛既告我以吉占,历善日吾将去君而远行也。”补注:“灵氛告以吉占,百神告以吉故,而此独曰灵氛者,初疑灵氛之言,复要巫咸,巫咸与百神无异词,则灵氛之占诚吉矣。然原固未尝去也,设词以自宽耳。” ⑳王逸的观点尊重原文,认为屈原兼有“委弃改求”的愿望和忠君爱国的情怀,在经历一番思想斗争之后,选择留楚、殉楚;而洪兴祖只根据结果判断心理,否认屈原的心理矛盾。

3.“得道者”

“苟余情其信姱以练要兮,长顑颔亦何伤。”注:“言己饮食清洁,诚欲使我形貌信而美好,中心简练,而合于道要,虽长顑颔,饥而不饱,亦何所伤病也。何者?众人苟欲饱于财利,己独欲饱于仁义也。”补注:“言我中情实美,又择要道而行,虽颜色憔悴,形容枯槁,亦何伤乎?彼先口体而后仁义,岂知要者。或曰:有道者,虽贫贱,而容貌不枯,屈原何为其顑颔也?曰:当是时,国削而君辱,原独得不忧虑乎?” ㉑王逸的见解更符合句意。屈原所言为真实的憔悴,而不足“伤”是因为有“仁义”自我满足;而洪兴祖则将屈原捧为“有道者”,不存在“顑颔”的情况,但是又确实因为忧国憔悴不堪,打破了“常理”,从而突出屈原的爱国忠君。相较于王注以心理解释心理的方式,洪氏刻意地赋予屈原以美好品质,使得补注更加曲折繁复,甚至自相矛盾。

(三)价值观的多方面体现

洪兴祖与王逸在价值判断方面的差异在涉及不同问题时会有不同的表现,如义利观方面,在“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处,注:“言百工不循绳墨之直道,随从曲木,屋必倾危而不可居也。以言人臣不脩仁义之道,背弃忠直,随从枉佞,苟合于世,以求容媚,以为常法,身必倾危而被刑戮也。”说明会带来的现实后果,尤其殃及自身。补注则强调对“道”的损害,而不言具体的不利后果:“偭规矩而改错者,反常而妄作,背绳墨以追曲者,枉道以从时。” ㉒

在“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一句中,洪兴祖与王逸的矛盾在于“前圣所厚”,王逸注举例:“故武王伐纣,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也。”补注举例:“比干谏而死,孔子称仁焉,厚之也。” ㉓洪兴祖的理解更加偏重孔子和言论赞誉,而王逸则倾向于“有天下”的武王和实质奖励,这种差异与时代思想存在联系:西汉时期今文经学大盛,所尊圣人为德位兼备的先王先公,而南宋的经学思想的底色为古文经学,尊“素王”孔子,可知洪兴祖的义利思想与程朱理学的价值内核是相符的。

再如对“仕”和“隐”的态度,于“虽信美而无礼兮,来违弃而改求”一句后,注曰:“言宓妃虽信有美德,骄傲无礼,不可与共事君。来复弃去,而更求贤也。”补注:“此孔子所谓隐者,子路所谓洁身乱伦。” ㉔

王逸将“宓妃”解读为无礼不能共事的“贤人”,而洪兴祖解读为“洁身乱伦”的“隐者”。王逸借此贬抑的是无礼之士,而洪兴祖则将矛头指向了不参与政治的士人,可知洪将参政和服务皇权更多视为义务。

再如对子兰、子椒二人的看法。

王逸结合政治实际对其资质进行批评,而洪兴祖则将矛头指向二人固有的道德缺陷。在“委厥美以从俗兮,苟得列乎众芳”处,注:“言子兰弃其美质正直之性,随从谗佞,苟欲列于众贤之位,无进贤之心也。”补注:“子兰有兰之名,无兰之实,虽与众芳同列,而无芬芳也。” ㉕可见王逸偏重于“德不配位”的评价,而洪兴祖则给出“名不副实”的评价。

又在“椒专佞以慢慆兮,榝又欲充夫佩帏”一句中,注:“言子椒为楚大夫,处兰芷之位,而行淫慢佞谀之志,又欲援引面从不贤之类,使居亲近,无有忧国之心,责之也。”补注:“子椒佞而似义,犹榝之似椒也。子兰既已无兰之实而列乎众芳矣,子椒又欲以似椒之质充夫佩帏也。”㉖洪兴祖重申了自己的批评,重点放在子椒一类人的“虚伪”上面。对于两位楚国众臣的批评,反映着对于国家治乱因素的认识,洪兴祖将其与个人的道德紧密捆绑,也是理学思想浸透的一种体现。

《楚辞补注》是一面“双面镜”,不仅对于揭示《楚辞》的本义价值匪浅,也为人们展现注家、撰者的思想特点和学术观点。洪兴祖《补注》的“后出专精”本质上是学术方法与思维的“后出专精”以及学术史的层层积累,是楚辞学的一块里程碑,也是理学的一束影子。

洪氏之书可以传世,不仅有赖于考证、引据之功,也在于他所秉持的独立明确的注书思想。洪氏以王注“为正”可知并非“遵循”,而是理性的“选择”。虽然补注多有偏离文意之处,但是偏而不乱,使人们可以“观其所复”,找寻并归纳其规律,并最终借助洪氏之功去做超越洪氏的尝试与探索。

注释: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⑩⑪⑫⑬⑭⑮⑯⑰⑱⑲⑳㉑㉒㉓㉔㉕㉖(宋)洪兴祖撰,白化文等点校:《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页,第32页,第41页,第48页,第21页,第33页,第26页,第35页,第24页,第35页,第35页,第41页,第14页,第16-17页,第18页,第37页,第38页,第43页,第43页,第12-13页,第15页,第16页,第32页,第41页,第41页。

⑨张丽萍、张文轩:《洪兴祖〈楚辞补注〉“叶韵”來源考》,《汉字文化》2013年第2期,第58-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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