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2021-09-10罗晓萌
黑龙江教育·高校研究与评估 2021年9期
关键词:互联网
罗晓萌
摘 要:“互联网+”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应具有“德才兼备”“知行合一”“志存高远”的新时代内涵,但目前我国在高校法学教育过程中存在目标定位不明、培养体系不科学、师资力量不强等问题。只有“因地制宜”准确定位法治人才培养目标,优化学科体系建设,协同育人,打造中国特色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才能回应依法治国的战略要求。
关键词:“互联网+”;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21)09-0024-0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提出,“建立起凸显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1]。该意见明确所处“互联网+”当下,高校法学教育应围绕着卓越法治人才这一总目标进行培养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一、“互联网+”时代卓越法治人才的涵义
(一)卓越法治人才应“德法兼修”,具有坚定的依法治国理想信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树立和坚持明确的理想信念[2]。有什么样的理想信念,就会形成什么样的价值观,走什么样的道路。那么,当下法律人的理想信念是什么?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发表的重要讲话“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3],明确了推进依法治国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应“德法兼修”,重在“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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