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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在审理涉农离婚案件中的风险与防范
——基于H省C市43个人民法庭的现状调查

2021-09-09陈建华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陈建华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 郴州 423000)

引言

2020年11月1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周家法庭负责人郝剑法官被一名50多岁的男性当事人持刀杀害。2017年1月26日,广西玉林市陆川县人民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遭一名23年前被判离婚的当事人杀害。2016年2月26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马彩云法官在其住所楼下遭到两名歹徒枪击,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中一名歹徒李大山是马彩云法官审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原告。2015年9月9日上午9时30分许,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4名法官在办公楼内被一名不服判决结果的当事人持刀捅伤,等等。这些事件是继2010年湖南永州零陵区枪杀法官“六一事件”之后再次将人们的视线引到法官生命安全上来的震惊全国的大事件。从当前司法实践看,“司法人员履职保障还需加强,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1]近年来,全国法院不时发生当事人针对法官的杀伤事件,引起了社会对法官职业安全保障问题的广泛关注。根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计,该市两级法院的安保形势不容乐观。“全市法院在2013年里共发生暴力抗法事件27起,扬言报复法官、以自杀等方式威胁法官事件21起,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处理案件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伤害事件10起”。[2]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3月统计分析,上海市法院系统于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共受理了侵犯法官权益事件155起,其中有62起侵害法官人身安全的事件,占比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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