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组织建设与自治有效
——组织视角下的村民自治研究
2021-09-07邢旭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8期
邢 旭
[提要]村民自治组织是实施自治的平台与载体。村民自治发展从本质上也是自治组织变革的过程。自治组织建设直接决定着要素整合、组织形式与自治效度。作为一种特殊的微观公共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以落实民主价值为元目标,但具体目标存在时空差异。自治的首要任务是建立有机自治体。自治体建立的关键在于粘合成员,主要通过两种关系实现,一是社会关系,试图利用共同价值与整合社会单元的方式重新粘合村民;二是经济因素的运用,利用农村集体产权性质,将组织转为政经合体的自治变体。在有机的自治体中,依据成文的自治规则,通过组织架构完善与组织程序运转实现自治有效。同时,自治过程需要对政府与市场环境系统进行适应与运用。因此,有效的自治模式是在组织与成员既定关系调适下和适应外部环境变革中,追寻特定具体目标塑造的结果。
村民自治发展从本质上也是自治组织变革的过程。作为乡村自治的载体,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是实现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题中之意。2021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旨在将纵向监督架构嵌入到村民自治体系中,夯实自治平台架构。以村委会为主体的村民自治组织是实施自治的平台与载体,其自身建设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成员参与度与自治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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