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马克思时间理论的休息权合法性论证
2021-09-06段明黄镇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21年30期
关键词:马克思
段明 黄镇
[摘要] 休息权的合法性论证,是解释我国当前休息权机制失灵的一把钥匙。马克思的时间理论从劳动出发,以实践为导向,对雇佣劳动关系、社会时间结构、人的全面发展等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阐释了雇佣劳动中社会时间分配的基本原理。尝试运用马克思时间理论对休息权展开剖析。首先,通过探讨自由时间的社会性与历史性,证明自由时间具备成为权利客体的潜质;进而,通过梳理自由时间的三种形态,证明自由时间的规范形态是其成为法律权利客体的必要条件;最后,提出作为权利客体的自由时间具备具体性、客观性、相对性、可替代性四个要素,它们共同构成了休息权的合法性基础。
[关键词] 休息权;马克思;时间理论;合法性;权利客体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30-0053-05
休息何以是权利?不仅仅是休息权应当合乎道德性的问题,更为直接的问题则是:休息权的合法性从何而来①?休息权的合乎道德性与现实性学界已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讨论②。而针对休息权的合法性论证,却着墨不多。概言之,合法性论证在于证明休息成为法律权利的必然性,这是理解休息权实现机制的运作机理一把钥匙。因此,本文尝试延续之前的研究思路,进一步论证休息成为法律权利的必然性。
一、问题缘起与分析思路
在之前的研究中,笔者曾提出:制度化的时间分配方案形成于劳资双方的工时博弈③。这个判断来源于马克思劳动异化理论的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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