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抱团压价”当休
2021-09-06陈希琳
经济 2021年9期
陈希琳
发行定价市场化是注册制改革的重要一环。日前,证监会修改创业板新股定价机制,剑指机构抱团定价。
注册制实施以来,新股发行市盈率整体走低。寻求更高的溢价空间和更低的发行风险,是机构抱团定价的主因。
尽管超脱的、完全客觀的IPO定价很难实现,但理性定价仍然值得期待。新股发行价格的高低决定着新股发行的成功与否,也关系到各参与主体的根本利益,定价过低会直接影响上市主体的募资效果,定价过高又会增加投资人的成本和承销商的风险,所以要在发行人、承销商、报价机构、投资人的利益间取得动态平衡。
此次证监会的改革举措或成为改变新股发行定价已有问题的一个支点。
8月6日,为进一步优化注册制新股发行承销制度,促进买卖双方博弈更加均衡,推动市场化发行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证监会拟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个别条款进行修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表示,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建立了市场化的新股发行承销机制,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进行询价、定价、配售,由市场供求决定价格。现行发行承销规则对规范发行与承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华泰证券认为,目前注册制IPO允许“6+1”类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初衷是为了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专业研究能力,为市场化估值和定价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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