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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我国需求侧改革的内涵、背景及重点内容分析

2021-09-06曾宪奎

当代经济管理 2021年7期
关键词:新发展格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摘 要] 2020年12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一次提出“需求侧改革”的概念。需求侧改革与传统的需求侧管理,既有相通之处,如重视需求数量的管理,但是也有许多不同之处,如需求侧改革注重疏通制约需求的“堵点”、强调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注重解决制约需求增加和转型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需求侧改革提出的背景性因素主要包括: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要求建立强大的国内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要求需求侧实施配套改革以形成供需的高水平动态平衡;新冠疫情等短期性因素的冲击导致需求量的下降。需求侧改革的重点内容包括构建国民收入持续提升战略、缩小贫富差距、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加速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在需求侧改革推进过程中,需要注意处理好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关系、处理好需求侧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系、处理好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关系等几个问题。

[关键词]需求侧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发展格局;最终消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中图分类号] F12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3-0461(2021)07-0010-07

需求侧管理是宏观调控的主要组成部分,需求数量则是调控的核心。在长期的实践中,需求侧管理的弱点逐渐显现出来,如过度重视短期需求数量的变动、政策存在时滞效应影响经济正常发展、使需求侧的一些结构性矛盾累积等。随着我国供给与需求之间矛盾主要方面的转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主线,传统的需求侧管理正逐步淡出我国经济政策体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需求侧可以忽略。2020年12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了“需求侧改革”的概念。[1]这便意味着,一方面需求侧依然是我国经济政策体系必须要重视的领域,另一方面传统的需求侧管理模式需要进行转型。本文将依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践状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理论基础,对需求侧改革进行分析。

一、需求侧改革的内涵分析

需求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的关系,是研究需求侧改革必须要搞清楚的问题。有人认为,二者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只是提法上的区别,之所以改称“需求侧改革”,是为了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名称上相一致。但是,本文认为,尽管需求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但是依然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着眼于需求侧,将总量管理作为重要内容,是需求侧管理和需求侧改革的共同特点。关于供给侧管理,习近平同志指出“供给侧和需求侧是管理和调控宏观经济的两个基本手段。需求侧管理,重在解决总量性问题,注重短期调控,主要是通过调节税收、财政支出、货币信贷等来刺激或抑制需求,进而推动经济增长”。[2]而在需求侧改革概念提出的临近时间段内,习近平同志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了扩大内需的相关要求,如2020年9月底举行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就提出“堅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3]可以看出,需求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均把控制需求总量作为核心内容。这是因为,需求总量是对短期宏观经济发展产生直接显著影响的要素,在经济增长陷入乏力或者面临外部的不利因素冲击时,需求总量控制的效用便格外突出。

需求侧改革和过去传统的需求侧管理的区别,则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需求侧改革不仅注重需求总量的提高,更加注重疏通制约需求的“堵点”。传统的需求侧管理片面强调需求量的扩大或者缩小,以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其中尤以经济发展速度放缓时扩大需求最为常见。具体的措施主要包括短期性措施和长期性措施,前者主要包括扩大投资、加大政府支出、方便消费者消费的支持性措施等,后者主要包括增加劳动者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等促进长期消费能力提升的相关措施。由于传统需求侧管理着眼于短期内经济增长波动,因而能够立竿见影的短期性措施往往受到重视。这样,短期效果最显著的投资调控便成为需求侧管理最为倚重的措施。与之相比,长期性措施尽管也被实施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受到各种扰动因素影响,其整体效果并不佳,例如在扩大最终消费方面,由于相关问题错综复杂,且政策措施较难取得立竿见影效果,成效往往并不显著。

但是,从影响需求的主要因素看,制约需求长期增长的“堵点”在于最终消费,只有不断提升最终消费,才能彻底解决需求不足的问题。相比于注重短期性调控的传统需求侧管理,需求侧改革则更加强调增加提升最终消费的问题。习近平同志在2021年1月11日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指出“要建立起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释放内需潜力,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扩大居民消费,提升消费层次,使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4]可以看出,解决最终消费问题在需求侧改革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

二是在需求与供给关系上,需求侧改革强调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注重二者之间的均衡。传统的需求侧管理是单方面强调需求,或者尽管考虑到供需结构问题,但是也不把它当作重点。需求侧改革则高度注重与供给侧之间的协作问题,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应该说,需求侧改革不仅不能只考虑需求自身,而且要在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的前提下推进,因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2]换句话说,我国需求侧改革实际上要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和传统的需求侧管理有着本质区别。

三是在措施指向上,需求侧改革除了强调对需求形成影响的直接因素,更加注重解决制约需求增加和转型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限于调控的周期和对调控短期效果的过度追求,传统的需求侧管理并未介入制约高效需求体系形成的各种深层次的结构性问题,或者虽然介入但是却缺乏有效的、长期性的针对性举措而导致问题无法真正解决。而需求侧改革却高度重视通过改革性措施,逐步解决制约需求体系升级的各种结构性问题,特别是各种深层次体制性障碍。需求侧改革强调的是“改革”,它不仅仅关注需求侧短期内“量”的调控,更加注重长期内需求“质量”的控制,即习近平同志强调的“提升消费层次”。[4]这主要体现为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的档次、种类、技术含量等方面的追求越来越高,而对大规模生产下产品或服务数量的增加则越来越不感兴趣。

另外,与需求侧管理中各项政策往往与之后的政策缺乏关联相比,需求侧改革更加注重政策的延续性,强调政策与政策之间在时间上的有效衔接,这也有利于它逐步解决制约需求的深层次问题。

二、需求侧改革提出的背景分析

结合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本文认为,需求侧改革的提出主要是基于如下几个因素:

(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要求建立强大的国内大市场

2020年5月14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正式提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5]而2020年7月30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要求“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6]应该说,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任务,而要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体地位,就需要建立强大的国内大市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推进,我国已经逐步融入全球化经济体系,国外市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一度达到较高的程度。从出口依存度(出口贸易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指标情况看,该指标从1978年的4.56%提升至2006年的35.36%,之后步入下降期,到2019年下降为17.40%。对外依存度(进出口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也表现出相同趋势,该指标从1978年的9.65%提高到2006年的64.24%,之后呈现下降趋势,到2019年下降为31.85%。①可以看出,在较长时间内,国际市场对我国经济发展都具有较强的作用,其中出口的作用特别显著。这是因为改革开放以后较长的时间内,尽管在1997年之前我国都处于卖方市场状态,但是由于我国在此时期鼓励企业出口创汇以便获取发展所需的资金,并大力发展了“三来一补”等经济方式,因而整个经济体系对国外市场的依赖度呈现提高趋势。1997年之后,随着供求步入总量平衡阶段,国内市场扩张的速度滞后于供给量增加的速度,而国外市场的迅速扩张弥补了国内供需之间产生的差额,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一趋势在2001年底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的几年内表现得最为突出。2002年到2007年间我国出口额迅猛增长,从2002年的26 948亿元迅速增加至2007年的93 627亿元,而与之相适应的,这一时期成为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最高的时间段之一,2003年到2007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最低10.0%,最高达到14.2%。

作为一个经济大国、人口大国、国土大国,我国必须主要依靠自身强大的市场来拉动经济增长,国外市场尽管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不能居于主导地位。一般来说,只有国土面积和人口数量较小的国家,受制于本国市场规模,而只能采取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以促进本国经济持续增长。我国显然不属于这样的国家,尽管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确在改革开放的一段时期内采取了类似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但是这只能是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战略。随着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必须要建立强大的国内大市场,唯有如此,才能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以避免受到外部环境的过大冲击,并减少经济发展受制于人的程度。而要建立这样一个市场,就必须实行需求侧改革。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要求需求侧实施配套改革以形成供需的高水平动态平衡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取得成效并推进到深层次领域,作为“硬币”另一面的需求侧也必须在制约需求的深层次上问题上进行结构性改革,以便不断提升需求的数量和质量,促进供给和需求的动态均衡发展。

自2015年底我国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以“三去一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一些制约供给效率提升的问题已经得到明显改善,同时伴随改革的持续推进,供给侧领域内的部分深层次矛盾正在逐步得到缓解。[7]应该说,之所以在2015年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改革重点,原因在于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主要矛盾在于供给效率低下,不能适应需求升级换代的变化。而随着供给效率的稳步提升,需求侧无法匹配供给侧的问题则凸显出来。这就需要相应的需求侧改革,建立高效的需求体系,使供给和需求之间维持平衡。

我国长期以来施行的需求侧管理积累了大量的结构性问题。从宏观层面看,这突出体现于在需求体系中,投资所占的比重过高且效率相对较低,而本应占据主导地位的消费需求比重偏低。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需求结构整体变动趋势是最终消费所占比重下降,而投资需求则有所提高。2001年我国最终消费率为62.2%,之后一路下跌,到2008年达到谷底50.0%,之后进入缓慢上升阶段,到2019年上升至55.4%,但是比2001年仍然有较大差距。资本形成率(投资率)从2001年的35.7%缓慢提高,至2010和2011年达到波峰(两年均为47.0%),之后整体呈现缓慢下降趋势,到2019年达到43.1%,但仍比2001年高出7.4个百分点。可以看出,盡管最近几年我国最终消费率-资本形成率结构有所优化,但是整体来说,最终消费率依然明显偏低而资本形成率偏高。

全球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一个大国经济体,其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在较高的最终消费率基础上。这是因为,投资需求固然可以在短期内拉动经济增长,但是从长期来说,投资最终将转化为供给,换句话说,当前的投资将需要未来以更大规模的需求来消化(因为投资要产生利润)。因此,如果没有较高的最终消费率,一个国家很难维持较长时期的高速增长。同时,较低的最终消费率还对产业转型升级形成制约。如果不考虑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较低的最终消费率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消费者整体消费能力未达到当前经济发展应有的水平。产业结构升级在供给端体现为产品档次、技术含量的提升,而这有赖于消费者消费能力的不断提升,而如果消费者整体消费能力达到应有水平,则在供给和需求之间形成由于需求端而产生的新增“结构性矛盾”,从而阻碍产业结构升级步伐。这就需要进行在需求侧进行改革,以适应供给侧的变化。

(三)新冠疫情等短期性因素的冲击,导致需求量的下降,需要需求侧改革予以应对

我国实施需求侧改革的一个短期性因素便是新冠疫情等外部因素的冲击。疫情对需求的影响可以分成两个方面:

一方面,它导致居民收入增速放缓,引起消费支出下降,最终影响经济发展。尽管我国具有突出的制度优势,在应对疫情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并成为2020年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为数不多实现正增长的国家,但是,整体来看,受到2020年初疫情对国内经济的冲击以及之后国外疫情和国内零星疫情所导致的防控措施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我国劳动者收入增速明显放缓,消费支出甚至出现了负增长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字,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为2.1%,而消费支出则下降了4.0%。[8]应该说,新冠疫情属于短期性突发情况,它对经济的影响可能是暂时的,而且从国内外各个研究机构对我国经济发展形势的预测看,普遍看好我国未来经济发展,如《经济蓝皮书:2021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就预测2021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升至4%到5%。[9]然而,新冠疫情在全球依然形势严峻,在我国还不时有零星案例出现,虽然在严格管控下不太可能扩大为严重疫情,但是其对经济影响依然存在。考虑到我国最终消费的比重依然较低,即便是4%以上的消费增速依然是较低的水平。因此,这就需要在短期内采取措施,应对疫情冲击,在需求侧改革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

另一方面,疫情对人们习惯的部分消费内容和消费方式形成冲击,为新兴消费、健康消费发展提供契机。正如习近平同志在2020年2月针对应对疫情的讲话提到的,“要更好满足居民健康生活消费需求,以这次疫情应对为契机,进一步培养居民健康生活习惯”,“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 [10]新冠疫情导致了人们消费转向,消费方式也发生了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因势利导,在抗击疫情的同时,积极引导人们消费的转变。这也构成了需求侧改革的重要内容。

三、需求侧改革的重点

我国需求侧改革的内容十分丰富,结合当前我国经济需要及未来经济发展趋势,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重点内容:

(一)持续提高国民收入水平

人均收入水平提高速度相对较慢,是制约我国最终消费水平提高的根本性问题。今后我国的需求侧改革,必须要以逐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作为重点。从战略内容上看,应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在注重经济发展质量基础上,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速。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是国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宏观基础。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经济增长要保持适度高速,既不能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为由过度压低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要求,也不能超出合理界限,重新走上“唯GDP”的不合理发展模式。二是采取广泛措施,实现增加就业岗位和缓解就业结构不平衡问题的双重目标,以促进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例如,可以通过鼓励创新创业、地摊经济等方式增加就业岗位;通过强化就业培训、优化就业信息渠道等方式缓解就业结构不平衡问题。三是注重以法律手段,保障弱势群体在最低收入标准、工资及时发放、就业正规化等方面的权益,为他们收入的增加提供有力支持。四是持续完善城乡福利体系,提升福利水平。福利体系的完善程度和福利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实际生活水平,对同等收入水平下人们的消费倾向产生显著影响。当前我国整体福利水平存在着体系不完善(突出体现为城乡之间福利体系差别大)、福利水平不高的问题,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人们消费。对此,应依据经济发展的动态水平,逐步对福利体系进行改革,促进整体福利水平的逐步提高,解决人们消费的后顾之忧问题。

(二)缩小贫富差距

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在经济方面的好处体现为增加整体消费水平。这是因为,较高的贫富差距,将使大量财富集中于高收入群体,而这些群体存在突出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问题,即随着收入不断增加,新增收入部分中用于消费的比重不断降低。显然,过大的贫富差距将严重制约整体消费水平的增加。从我国情况看,改革开放以后,整体贫富差距呈现逐步扩大趋势,尽管最近几年来,贫富差距有逐步缩小趋势,但是贫富差距水平依然较高。这种差距具体体现在城乡差距、不同群体收入差距等方面。根据《中国家庭财富调查报告2019》,2018年我国城镇和农村家庭人均财产分别为292 920元和87 744元,前者是后者的3.34倍;而根据可支配收入水平分成的10个组中,最高组的人均现金、活期与定期存款是最低等分组家庭的4.64倍和3.86倍,考虑到房地产等不动产收入方面两个组具有更高的收入差距(前者是后者的10.66倍),整体贫富差距水平实际更高。[11]缩小贫富差距,不仅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共同富裕、体现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因此,这将是需求侧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缩小贫富差距,需要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法制法规,强化税收对高收入群体的调节力度。当前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依然存在一些可以合法避税的空间以及其他方面的漏洞,因此必须完善法规体系,注重相关法律之间的有效衔接。同时,在法规执行方面要更加严格,确保相關法规执行到位。二是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强化救济救助等方式,保证对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能够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确保低收入群体收入提高的速度不低于经济增长速度,不断缩小于高收入群体的差距。三是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着力点,“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2]从而不断提高农民收入,真正缩小城乡之间的巨大收入差距。

(三)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

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应“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和要素市场”。 [13]全国性大市场有利于消除区域性市场中供给和需求的结构性矛盾,消除因为各种隐形垄断造成的效率损失,从而降低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促进需求的扩大。尽管改革开放40多年来,全国性统一市场的形成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但是受到长期以来区域之间存在经济发展竞争等因素影响,地方保护主义、区域市场进入隐形障碍等问题依然存在,从而在事实上形成许多区域性市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采取广泛措施,促进全国性大市场形成。

当前阶段,应着力处理好如下两个问题:一是消除各种隐形的地方保护主义所形成的区域性垄断行为,保证商品和服务在全国各区域能够畅通无阻,彻底消除商品和服务领域存在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二是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开对外来劳动力永久性定居的各种限制措施,促进劳动力自由迁移。劳动力的自由迁移并实现长久定居,是有利于农村流出劳动力收入提高、增加所在区域消费的重要措施。但是,长久以来的户籍制度以及其他限制人口永久性定居的相关措施,阻碍了外来劳动力永久性定居,形成了“双输”的局面。从目前情况下,全国除了北京、上海等少数几个人口过度拥挤因而存在较为突出的“大城市病”的城市外,大多数城市已经具备了放开户籍制度的条件。因此,应该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实现附着在户籍之上的各项公共服务的无差异化供给,从而促进外来劳动力永久性定居。

(四)加速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概念最早于201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之后党中央多次提及这一概念。从其内涵与外延上看,社会各界尚未形成一致意见,但是可以从两个层面把握这一概念:一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相对于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而言的,它主要包括5G网络、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数据中心以及充电桩等领域;二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新型基础设施除了包括上述的6大领域外,还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并包括经济领域之外的社会、生态基础设施建设。[14]相对于传统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并能够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产业新形态等方面的功能。[15]因此,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将供给和需求有机联系起来,不仅实现了需求的扩张,也有效促进了供给效率提升,是需求侧改革中的重点内容。

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应着重强调如下几点:一是要处理好传统基础设施之间的关系,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毫无疑问,新型基础设施将是未来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需要加大相应的投资力度,但是对传统基础设施,也应根据当前及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是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必须在这个思路下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系统布局。“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是党中央对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16]要实现系统布局的要求,便应注重不同新型基础设施之间的投资的结构关系、区位分布、时间次序,保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在整体上实现适度超前于经济发展,避免个别部分过度超前而个别部分又滞后、部分地区建设超出需求而部分地区供给不足的现象。三是处理好投融资关系问题。新型基础设施涉及的范围较广、需投入的资金额较大、建设的持续时间较长,因此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投入,还应采用市场化手段多方位筹资资金,以便加速建设进程。可以选择5G建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若干重点领域作为突破口,创新多样化的金融手段,探索一条能够协同整合政府资金、开发性金融资金及商业金融资金弥补资金缺口的有效途径。[17]

(五)其他方面

作为一个复杂体系,需求侧改革包括许多方面,除了以上4个措施外,还有许多其他措施。其中,在这里着重强调两个问题:

一是改革制约人们消费提高的不合理产业发展格局。在当前的产业发展格局中,部分产业过快发展,占据了人们过多的消费支出,从而限制了人们对其他产品或服务的新消费,阻碍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最终影响到宏观层面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中,以房地产行业最为典型。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我国房地产行业逐步进入高速发展期,房地产行业的规模、房地产价格随之迅速提高。但是,过高的房地产价格(在大城市表现得尤为突出),使得购房者必须要将收入的很大部分用于储蓄以便购房或者用于偿还住房贷款,这就大大限制了这部分群体在其他领域的消费能力。同时,过高的房地产价格也推动住房租金的提高,从而降低了租房者可用于其他领域的消费能力。整体来看,房地产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消费水平提升的不可忽略的因素。因此,未来的需求侧改革必须坚决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限制房地产行业不合理扩张,使其回歸产业正常发展轨道,逐步减少其对其他产业发展的“挤出效应”。

二是注重采取措施,适度引导消费。供给能够创造需求,但是这一进程并非水到渠成。随着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的蓬勃兴起,一些新的消费内容、消费形式不断兴起,人们的消费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但是受到产业技术、市场成熟度和配套设施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新产品、新服务的消费受到制约。在这种情况下,应积极配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措施,消除制约消费的短板问题,因势利导地引导人们消费升级。另外,新兴产业发展初期阶段,受到销售量小产生的规模不经济影响,单位产品的成本较高,这时候政府应积极采取一些鼓励消费的措施,适度引导消费,促进这些产业迅速扩张规模、降低单位产品成本,进而尽快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当然,消费引导政策必须要注意其范围和力度,否则有可能形成扭曲效应,影响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并最终降低产业效率。

四、需求侧改革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根据前文所述,本文认为我国未来需求侧改革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一是处理好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关系。需求侧改革是在我国经济面临疫情冲击、外部经济发展环境发生急剧变化的时期提出的战略性措施,因此从提出的时间起,它便面临着短期和长期的双重目标之间的权衡。从短期来看,它的主要任务便是要提振需求,拉动经济尽快恢复中高速增长的轨道;从长期来看,它则需要逐步解决制约需求扩张及升级的深层次矛盾。尽管从理论上说,二者之间并无直接冲突,但是在实践中,这二者之间很容易形成相互掣肘的状态。这是因为以往的需求侧管理政策使得各级政府部门更擅长实施短期性政策措施,而不注重长期目标,同时部分短期性措施可能影响到需求侧改革的长期目标(这在投资领域表现得尤为显著)。因此,在政策实际实施过程中,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之间的矛盾可能比较突出。在这种情况下,需求侧改革在措施体系制定方面必须充分考虑到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注重各种政策目标的协调,使这两类目标能够相互协调、互为支撑。同时,在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注重保持战略定力,防止一些部门只关注短期目标而不顾长期目标的短视行为。

二是处理好需求侧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系。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放弃需求侧谈供給侧或放弃供给侧谈需求侧都是片面的,二者不是非此即彼、一去一存的替代关系,而是要相互配合、协调推进”,[2]需求侧改革必须要和供给侧改革紧密结合。当然,这种结合是从整体的、长期的角度去看待的,我们不能将其理解为需求侧改革必须要将眼光仅仅集中于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短期性问题方面,而是应该以动态的、相互联系的观点去理解二者的关系,保证需求侧改革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够动态平衡。

三是处理好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关系。在需求侧改革方面,必须要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将二者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使需求侧改革的相关措施更好地得到实施,取得最佳效果。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例,新型基础设施作为具有一定超前性、非纯粹盈利性的项目建设,政府引导和调控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这并不代表就要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是要积极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使其与政府调控和引导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考虑到新型基础设施所服务的新兴产业具有技术尚未成熟、产业发展的不确定高等特点,因而人们之前对其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预测可能会发生较大偏差,因此这就一方面需要政府提高自身对时间变化的反应灵敏度,另一方面需要市场机制在资源分配的过程中起到应有作用,通过市场的自身调节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

四是注重以系统化、持续化和可实现化的原则制定需求侧改革的措施体系,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战略坚持下去。系统化,是指制定战略时,必须站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对影响需求的各项要素进行系统分析,充分考虑到不同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制约问题。持续化是指战略制定要充分考虑到其长期持续的需要。具体来说,这体现为战略制定要有阶段性,具体措施之间要在不同阶段之间实现高效衔接,同时战略要保持较高的柔性以适应经济发展及外部环境的变化,不能过于僵化。可实现化是指战略目标、支撑措施必须要符合实际,充分考虑到各种限制因素,保证战略执行过程中各项措施能够到位、目标可以实现。当然,战略各阶段目标也不能制定得过低,应具备适当的挑战性。

[注 释][KH*2D]

① [ZK(#]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20)》。本文中的数据,除了已经标注来源及不需要特殊说明的外,均来自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BFQ][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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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the Connotation, Background and Key Contents

of Chinas Demand Side Reform in the New Era

Zeng Xiankui

(Academy of Marxism,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 100732,China)

Abstract:  The concept of “demand side reform” was put forward for the first time at the meeting of the Political Bureau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in December 2020. The demand side reform and the traditional demand side management have similarities, such as paying attention to the management of demand quantity. There are also many differences, such as paying attention to dredging the “blocking points” restricting demand, emphasizing the adaptation to the supply side structural reform, and paying attention to solving the deepseated problems and contradictions restricting the increase and transformation of demand. The background factors of demand side reform include: the new pattern of development based on the domestic big cycle call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a strong domestic large market; the structural reform of supply side continues to push forward, and the demand side is implementing coordinated reforms to form a high level dynamic balance of supply and demand; the impact of shortterm factors such as the new crown epidemic situation leads to a decline in demand. The key contents of the demand side reform includ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trategy of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national income, narrowing the gap between the rich and the poor, the establishment of a national unified and open market with orderly competition, and the acceleration of new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n the process of promoting demand side reform, we need to deal well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hortterm goals and longterm goal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emand side reform and supply side structural reform,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overnment regulation and market regulation.

Key words: demand side reform; supply side structural reform; new development pattern; final consumption; new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責任编辑:张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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