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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研究

2021-09-05王由海

理论导刊 2021年8期

摘 要:作为强化依规治党、制度治党、优化党内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执规责任制的兴起经历了“摸索尝试”“逐步完善”“全面加强”三个阶段。执规责任制的兴起既是对当前党内法规执行不力的回应,更与共产党全力推动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实现党的治理现代化的努力密不可分。执规责任制是由一系列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的要素构成的治理系统,包括执规的主体要素、内容要素、保障要素、监督要素,整体上明确了各级各类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执规责任。执规责任制的形塑蕴含着法治型政党、责任型政党、回应型政党的深刻理论逻辑,显示出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已经从自发状态、自主推进进入自由规划阶段。

关键词:执规责任制;治理现代化;执行构成;系统治理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1)08-0047-09

基金项目:2020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教育政策专项课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机制及具体方法研究”(2020-Z-R19)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王由海(1993-),男,浙江温州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党内法规学。

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截至2019年年底,全党共有4929部党内法规,标志着党内法规“立柱架梁”的任务基本解决[1]。相比之下,党内法规执行还是一个明显的短板。习近平指出,我们总体上已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有规不依、落实不力[2]。完善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度,加快补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短板,成为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核心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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