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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发展新格局形成

2021-09-03孙久文

开放导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区域合作

[摘要] 进入“十四五”时期,我国已经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十四五”规划纲要》把区域经济发展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引领,区域重大战略为核心,实现优化区域经济布局的目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需要各个地区、板块、城市群和都市圈共同发展,形成区域发展的新局面。开展区域合作、推进区域一体化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内容。新时期要加强区域合作,通过区域合作与区域竞争实现区域空间结构的优化,推进中央主导的区域合作进一步深化,推进区域合作步入规范化与制度化的发展轨道,促进形成区域发展新格局。

[关键词] 区域合作   区域发展新格局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中图分类号] F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21)04-0007-08

[作者简介] 孙久文,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区域政策与管理。

《“十四五”规划纲要》把区域经济发展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引领,区域重大战略为核心,实现优化区域经济布局的目标。开展区域合作、推进区域一体化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内容。本文拟从区域合作的角度来阐述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形成区域发展新格局。

一、区域合作的理论与目标导向

区域合作涉及各地区经济关系的各个领域,区域合作进程也是分阶段演进,区域合作视角必须注重合作各方的利益协调,确立正确的目标导向。

(一)区域合作的基础理论

区域合作的重要理论主要有新制度经济学、劳动地域分工理论、公共选择学、相互依赖理论和空间一体化理论。

首先,新制度经济学是区域合作的经济学基础。在区域合作的现实中,相关区域合作的制度安排十分重要。目前存在各种各样的区域合作形式,相关的制度安排也各种各样。制度对于各区域合作主体而言,具有节约区域合作交易成本的作用。区域合作制度同样存在制度的供给和需求。所谓区域合作制度需求是指制定服务的各种区域合作主体对制度的需求,该需求是在进行区域合作成本和区域合作收益的分析基础上确定的。所谓区域合作制度供给是区域合作制度决定者的供给,它由制度决定者生产和提供。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解,国家的存在有利于契约制度的建立和契约的实施,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是拥有合法使用强制性手段的、具有垄断权性的制度安排。

其次,区际合作与分工是密不可分的。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只要地区间存在生产成本的相对差别,各地区在不同产品的生产上就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这是地域分工的理论基础。分工是合作的基础和前提,合作是分工的必然要求和目标。劳动地域分工客观上要求区域之间加强合作。区域通过调节自身的经济行为,实现地域分工的区域合作,促进地域分工进一步发展,各区域之间通过有效的区内和区际分工,建立合理的区域合作体系。

再次,公共选择理论是区域参与区域合作的行动依据。公共选择学利用现代经济学基本原理,研究政府决策行为、民众的公共选择行为以及二者关系的经济理论流派。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们在需要做出经济决策和政治决策时的反应,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总是趋利避害、趋大利而避小利。在国际区域合作中,各国政府的选择,一般都是从其国家的利益出发做出的。同样,地区间的区域合作,各地区也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来权衡参与或者不参与区域之间的合作。当然,处于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或者区域,衡量收益的出发点不同。对于区域合作来讲,区域利益与国家总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都是我们需要认知考虑的。

复次,相互依赖理论是对区域合作规律性认识的理论基础。相互依赖关系是一種过程,而且相互依赖关系的范围会随着分工的进一步发展而不断扩大,这样更是客观上要求区域间进一步加强合作。因此,区域发展是以区域之间相互依赖的关系为基础,通过区域之间的良好合作,尤其是务实有效的经济合作实现的。这样的合作不仅包括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之间的合作,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合作,还包括不发达地区内部之间的合作。

(二)区域合作的目的、原则与类型

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而言,持续的经济增长会推动空间经济一体化。在区域经济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空间子系统会重组,其边界会发生变化。这一过程往往按一定规则进行,其最终格局就是全国各地区实现经济全面一体化。当一国经济步入现代化阶段时,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极大提高,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较小,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机制完善。这一时期,地区间的市场一体化程度也不断提高,商品和要素在地区间流动畅通。

1. 区域合作的目的

区域合作是区际关系的重要方面,是区域联系的客观要求。各区域对区域利益的不断追逐,推动了区域合作,带来了区域利益的增长,有助于实现区域利益的帕累托最优,这也是区域合作的动力来源。区域合作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各区域在资源、技术、人才、投资、信息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强彼此间的联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促使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推动区域的协调发展和空间一体化的实现。实践也证明,区域合作可以打破生产要素在区域间流动的各种障碍,促进要素的优化配置,促使区域间合理的分工,有助于深化区域分工,从而形成联系紧密、分工合理、发展协调的区域网络。

利益驱动机制是实现区域合作目标的主要动力。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利益的代表,所考虑的是在全局最优的基础上,如何实现一个地方的利益最大化。我们知道,地方政府的行为是介于中央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两者之间的一种行为,属于一种中观经济的决策。在更多时候,地方政府的利益与当地企业的利益是一致的,通过区域合作来保障当地企业的利益,也就是保障当地区域的利益。

宏观调控机制是实现区域合作目标的重要动力。区域合作是在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基础上进行的,因为宏观调控是控制地区投资的规模和方向,调控的手段包括国家的社会总投资和财政、税收等具体手段。区域合作中的具体大项目,特别是跨区域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都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来安排和规划。如高铁的建设,国家、铁路部门、地方政府共同投资建设,其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中央政府。

企业布局机制是实现区域合作目标的主体。企业驱动的机制就是利润。由于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经营上只要能够使资本增值,就有热情去做。因此,在布局的区位选择上,企业倾向于那些能够使资本最快增值而风险又小的地方,如果两者相互矛盾,企业将进行多方案的比较。由于宏观调控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制约,企业在进行布局区位选择时,考虑国家的宏观政策是先决条件。诸如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社会发展与公益事业等多方面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说,区域合作也必须保护企业的利益。企业生产的产品、采用的技术、选择的生产地点,都由企业法人来决定。区域合作要尊重企业的选择,企业法人通过衡量不同地区的收益收入,并对投资进行风险分析,最终确定是否参与区域合作。通过生产产品的市场价格和需求量的变化来检验区域合作的方式是否合理。

2. 区域合作的原则

区域合作的目的在于通过要素的整合,最大限度地促进区域利益的增长,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但是,在现实中,各区域的情况会有所不同,各区域的利益可能存在一定冲突,要维护好区域合作,就应该处理好区域的各种关系,充分保障各区域的相关利益,实现区域利益的最大化。所以,需要有原则来指导区域合作的进行。区域合作一般应遵循自愿互利、扬长避短、依托城市、为企业服务、讲求经济效益、加强计划指导的原则,具体分别为发挥优势、分工协作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参与、最佳效益的原则,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和依托城市、服务企业的原则。

区域合作原则的作用,主要是用来推动和约束区域经济活动两个方面。从推动区域经济活动来看,通过区域之间的合作,在资源上实现互补,在产品上实现互通有无,在基础设施上实现畅通。从其约束作用来看,关键是对区域经济发展目标的约束。以投资为例,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含外资)之间的投资份额中,企业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从布局目标来看,政府对国家经济增长和区域平衡发展的追求与企业对最大利润的追求目标之间存在冲突,制约着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约束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冲动,防止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热或过冷,是其重要任务。

3. 區域合作的范围类型

区域合作是不同区域间的经济联系,其内容和范围涉及经济联系的各个方面。区域合作是不同区域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过程,它的内容和范围主要是生产要素的合作,具体包括资本合作、物资合作、信息和技术合作、人才合作等。一般而言,区域合作的内容和范围会随着社会地域分工的客观要求演变。

在区域合作发展的早期,区域合作的内容主要是围绕较低层次生产要素的低水平合作,如物资交换、商品贸易、人才交换等。随着经济的逐步发展和区域合作的进一步深入,区域合作向纵深化发展,区域合作的范围更加广泛,层次更加深入,区域合作更多表现为资本、技术、人力资本、信息等高级生产要素的合作。不仅如此,各区域在合作中的紧密度更高,彼此间的优势互补达到最大化,实现了共赢的效果。

区域合作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不同的视角看,有不同的区域合作类型。根据地理位置来划分,区域合作分为地域接壤型和地域隔离型;根据合作的领域来划分,可以分为生产型合作、贸易型合作、消费型合作和分配型合作;根据合作生产的产品类型来划分,可以分为要素合作型和商品合作型;根据参与区域合作的主体类型来划分,可分为政府合作型和厂商合作型;根据参与合作区域的发展水平来划分,可以分为水平合作型和垂直合作型;根据区域经济活动的内容来划分,可以分为生产研发型、劳动承包型、贸易流通型和货币金融型;根据区域合作的参与对象来看,可分为双边合作型和多边合作型,等等。当前,我国区域合作步入了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区域合作的内容进一步拓展,区域合作的形式也更加丰富多彩,区域合作迎来了又一高潮。与前两个阶段不同,加强优势互补,增强集聚效应,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是当前阶段的主要任务。因此,当前的区域合作更多地体现了规划的指导思想,中央层级的、区域层级的和省域层级的政府或组织加强了对区域合作的规划,旨在进一步规范区域合作,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

(三)区域合作的阶段

按照弗里德曼提出的空间一体化演化规律,在前工业化阶段,由于每个城市坐落于一个小面积地区的中央,腹地范围小,相互不衔接,没有区域冲突,也不存在区域合作。到了中心—外围阶段,单一强中心与边缘区的矛盾开始出现。但由于依附关系和强弱悬殊的原因,区域冲突并不激烈。到了工业化成熟阶段,不仅存在一个唯一的全国中心,还有实力强的边缘次级中心,各中心及其吸引范围之间争夺资源,于是竞争加剧。但同时区域合作开始显示出重要性,特别是全国性中心与次中心的合作进展较快。最后进入空间经济一体化阶段,这一阶段形成功能相互依存的城市体系,最终演变为组织良好的经济区。经济区之间的合作成为空间一体化的主流。

国内区域合作一般分为四个阶段:一是以商品贸易合作为主的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消除商品流通的壁垒,实现商品的自由贸易;二是生产要素自由流动阶段,这个阶段的重要任务是各类生产要素在区域间无限制地流动,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是区域政策趋同化阶段,各区域在政策、法规、标准等各方面实现趋同,消除区域合作的障碍,促进区域合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四是区域经济一体化阶段,在实现商品贸易、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区域政策的统一之后,实现区域经济的一体化。

总之,解决区域合作各方的发展与协调的矛盾,是落实区域合作原则的重要任务。从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大目标出发,兼顾区域经济发展和地方企业的利益,就需要制定一系列完整的目标体系,分层次来完成各类目标的任务。

二、当前我国区域合作的机制、形式与政策

从改革开放之初到现在,经历了40多年的发展历程,我国的区域合作形成了行政区的区域合作、经济板块的区域合作、城市群的区域合作、国家重大战略区的合作等多种形式,奠定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格局。

(一)区域合作的机制

区域合作机制是指在区域分工的前提下,各区域为了充分发挥各区域的比较优势、实现区域合作的目标、增进本区域福利而进行的相互之间的作用关系及其功能,也是保证区域合作顺利进行的制度性安排。

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是区域合作规范化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国际上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具有制度性的协调组织机制(如欧盟的区域協调组织机制),是凌驾于地方政府之上的具有某种政治权威的组织,授权与中央政府而对区域经济发展进行协调;另一种是非制度性的协调组织机制,是区域内各地方政府通过倡导方式成立的松散性的协调协商组织。

区域合作中的分工很重要,但要注意合理的区域分工与建立紧密的区域产业链之间的关系。比较优势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前提,能否将比较优势转化为实际的合作动力,是区域经济合作是否有效的标准。实现区域比较优势向合作优势的转变需要引导机制,成熟的市场机制可以起到引导作用,但是从有效促进区域合作的角度出发,通过政府间的努力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是必要的。推进区域合作,就必须从战略高度进行产业合作,促进延长产业链条,增强产业体系的整体竞争力,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要特别注意产业结构的趋同问题,基于比较优势和比较利益的原则,合理利用各方的资源与环境,形成合理的分工和产业链条。

在我国区域合作的实践过程中,不同区域在中央的宏观区域政策的协调下,通过制定一定的动力机制来调节、控制和管理区域间的相互经济关系,具体的机制构成有:

1. 建立区域合作组织的机制

区域合作是跨行政区的区域经济行为,建立区域合作组织是机制建设的第一步。由于区域合作的各方是由国内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实体型的机构构成的,这种组织就具有自愿形成的性质与特点。当然区域之间的合作必须有实体型机构来担任合作的核心,通过各方商定的合作目标和任务是区域合作的具体要求。当前区域创新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对区域合作组织做出明确的安排,使之有一定的对区域经济活动的协调能力。当前,构建具有广泛适应性的区域合作组织势在必行,调动区域经济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一系列权利和义务的约束,促进合作各方的区域经济发展。

2. 制定区域合作章程的机制

区域合作章程是按照区域合作组织的权利与义务的要求,将权利与义务相结合而形成的契约型的协议。区域合作章程是由区域合作各方共同制定并一致认可的,是规范区域合作关系和规定区域合作目标、手段、方法、途径、内容的一整套制度性规范的协议总和。区域合作章程对区域合作各方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保障力,是一种契约和协议,是联结区域各不同主体的利益关系的最重要的纽带和桥梁。因此,区域合作章程的制定过程就是区域合作各方博弈与了解的过程。

3. 设立区域合作项目的机制

由合作各方共同设立的区域合作项目,要求各区域主体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专业化分工的原则,规划一批重大项目,由参与合作的区域共同协作承担。这类重大项目,一般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为主,也会涉及重大科研开发项目、重大创新工程项目,以及新兴产业的国家投资项目等。区域合作项目的安排要从一开始就考虑各区域的共建与共享,并希望通过这些项目的建设,培植一批区域合作区的跨区域的企业,这有利于从根本上打破地方经济的狭隘限制。

4. 开展区域合作指标考核的机制

推动区域合作,需要开展区域合作相关指标的考核。要改变现有的政绩评价指标体系,把政绩评价指标的行为导向引向有利于区域合作的方向。在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下,政绩评价指标实际上是参与合作的区域政府施政重点的指示器。在这种情况下,改变或调整现有的政绩评价指标,将区域合作成效作为政府政绩评价指标之一,或者加大其评价的权重,都会有利于引导区域合作走向深入。同时,把参与区域合作的好坏作为鼓励各级政府实证的激励机制,将有效地推动区域合作的深入。

(二)区域合作的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改革的浪潮,我国对区域合作的形式也进行了多种探索。

1. 对口支援是我国区域合作的初级形式

对口支援主要是发达地区对不发达地区、沿海地区对内陆地区、城市对农村在经济、技术、物资、人力等各方面的支援,是一种单向的区域合作形式。对口支援的目的在于通过区域合作,改变落后地区、内陆地区和农村的不发达面貌,促进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对口支援是当前我国区域合作的重要形式,对于密切区域间的经济社会联系,推动落后地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对口支援对于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

2. 城市协调会是20世纪90年代朝气蓬勃、活力十足的区域合作形式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以城市间合作为主的区域合作发展迅速,成为推动区域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比较成熟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协调会主要有: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长江沿岸中心城市协调会、六省区市七方经济协调会、南京区域经济协调会、海峡两岸经贸协调会和商务协调会等。协调会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在经济、社会、文化、交通、环境等各个方面展开深入的合作,推动了各城市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区域经济一体化。

3. 市长联席会是城市经济合作的一种特殊类型

由地理位置靠近的各个城市组合而成,目的是共同发展区域经济,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曾经的市长联席会主要有:环渤海区域市长联席会、杭州都市圈市长联席会、武汉经济协作区市长联席会、南京都市圈市长联席会、中原经济区市长联席会、西南经济区市长联席会、闽浙赣皖福州经济协作区市长联席会、闽东北书记和市长联席会、沈阳经济区市长联席会、厦泉漳龙城市联盟市长联席会、浙东经济合作区市长联席会、关中“一线两带”建设市长联席会、广州佛山市长联席会等。市长联席会在各城市协作的基础上,通过优势互补和加强联系,促进了各城市的经济发展,以及城市群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也是今后区域合作发展的重要形式。

4. 同城化是区域合作新的趋势

进入新时代,同城化迅速发展。当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一是京津同城化。京津两个直辖市之间的同城化,是以京津城铁为纽带展开的。二是广佛同城化。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是广佛同城化的基础,佛山发达的制造业与广州形成互补。三是西咸同城化。西咸新区的设立巩固了这种关系。四是郑汴同城化。以新区建设为纽带,两市相向发展,扩大了发展空间。

5. 企业合作成为区域合作的主体形式

注重企业这一市场主体在区域合作中作用的发挥。政府的谈判力量显然大于单个企业,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是推进区域合作的必要条件。政府倡导发挥地区比较优势采取的相关制度和规则是区域合作所需要的制度保障。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企业这一市场经济的重要行为主体在区域合作的实践中处于听之任之的境地。充分调动企业区域合作的积极性,寻找跨地域的产业横向或者纵向合作,将是区域合作的持久动力所在。

总之,区域合作机制的实行,可以理顺区域内部各种经济关系,增进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的交流,促进相互投资与贸易,实现商品、服务、资本、人员的自由流动,形成相互协调、互利共赢、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较高的区域格局。区域合作机制就是要激发区域合作的动力,对各区域的合作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对有利于区域合作发展的行为加以鼓励,对不利于区域合作的投机行为加以必要的惩罚,使得区域合作可以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三)区域合作的政策

保证区域合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相应的区域合作政策。区域合作政策是中央政府发布的、用来规范区域合作关系的权威性的指令,是各类区域合作章程、区域规划的制定都必须遵循的。它的使命是引导区域合作向纵深发展,实现区域合作关系的规范化、有序化、制度化。

区域合作政策能够解决区域合作中的问题有:

1. 资源共用问题

在我国的合作地区中,西部地区资源丰富,但开发利用水平差;东部地区资源相对短缺,但开发能力强。在东西部的区域合作中,围绕各地能源、原材料开发开展工作,符合所有区域利益。从各自的比较优势出发,有针对性地把解决能源、原材料、资源问题作为协作联合的重点,把各时期供求矛盾最突出、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影响最大的资源,作为开发联合和协作的中心内容。

2. 利益共享问题

在区域合作中,仅靠合作中的规则是不能维持长期合作局面的。因此,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的区域合作的利益分享以及补偿机制。这就要求各合作方都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商议利益补偿问题。对不同的合作领域和不同的合作项目,合作方要适宜地采取不同的补偿和激励措施。可以采取合作优势一方给予劣势一方以必要补偿的方式,让区域内所有的地区都共享合作的收益,否则,一旦合作关系被破坏,彼此的利益都会受到损害。

3. 行为约束问题

为了防止区域合作中地方政府行为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保障区域合作关系的健康发展,需要贯彻区域政策,建立起区域合作的行为约束机制。行为约束主要通过法律约束和组织约束来实现。法律约束是指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对区域内单元政府的行为进行规范限制。如果没有适当的法律规范,那么区域政府合作无疑会陷入一种不确定状态,合作行为的成本和风险就会大幅度增长,从而抑制了正常的合作行为。除此之外这个机制的构成要件还有:区域合作章程中明确的行为约束条款,包括区域合作各方在合作关系中应遵守的规则、在违反区域合作条款后应承担的责任、对违反区域合作规则所造成的经济和其他方面损失应做的经济赔偿规定;建立一种区域合作冲突的协调组织,负责区域合作中的矛盾和冲突的裁定。

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经历了从均衡发展到非均衡发展,再到协调发展的转变。相应地,从空间特征看,我国的经济发展重心从沿海向内地转移,再从内地转向沿海,转变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若干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和区域合作的加深,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

三、加强区域合作,

促进形成区域发展新格局

当前,我国已经启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区域经济也进入了区域发展的新时代。在区域发展的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提高质量的经济发展环境下,充分发挥区域合作的效能,将会有效促进区域发展新格局的形成。

(一)形成区域发展新格局的条件

1. 建立健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互动机制

健全区域互动机制。区域间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互动机制,包括区域经济发展的市场机制的建立,这就需要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使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能够自由流动。健全区域协同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协作,包括技术二号人才合作,形成区域协同发展、共同进步的格局。健全互助机制。更多地发挥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发展的作用,采取诸如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方式与落后地区实现。健全扶持机制。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加大国家对欠发达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型地区和环境衰退型地区的发展扶植。

2. 最大限度发挥城市对区域发展的带动作用

城市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对于城市本身来说,提高各类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推进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龙头,通过发展规划,形成要素集聚能力强、人口分布合理的各层次的城市群和都市圈。以城市群和都市圈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要做好区域规划,实现改善人居环境,保持地方特色,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目标。在区域发展相对成熟的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地区,要继续发挥城市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加强城市群和都市圈内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

3. 根本改善區域经济关系

区域关系的内容十分广泛,区域经济关系的改善包括:一是构建合理的区域商品贸易关系。构建区际价格、供求、竞争的关联机制;二是打破资源、市场利益的地方保护。以发挥优势、共同发展、提高效率为宗旨,在贸易、资金、物资、交通、人才、信息等领域进行广泛的区域合作;三是加大支持产业发展合作的力度。产业的发展与各地区的发展息息相关,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更加重要。要促进中西部地区资源产业的转换战略和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战略有机结合,形成新的良性的区域经济关系。

(二)加强区域合作面临的机遇与形势

1. 区域发展的新阶段

我国已进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处于区域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准确研判和深刻认识区域发展的新形势,牢牢把握区域发展蕴含的重大机遇,妥善应对区域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

要促进区域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深刻认识并牢牢把握区域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十四五”时期,我国区域发展面临全球经济复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型经济战略、城镇化推进到战略机遇期,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日益受到重视五大机遇。

2. 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题目的决定》,把经济体制改革作为深化改革的重点。在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的情况下,诸如户籍制度、农民财产权利、生态保护管理制度等领域的改革进程明显加快,通过改革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增长动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有助于破除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区域经济发展。

3. 开放型经济体系全新构建

“十四五”时期是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扩大内陆沿边开放,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的机遇,推动贸易、投资、技术创新协调发展,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形成全方位的开放新格局。无论是坚持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还是打造横贯东中西、联结南北方的区域经济走廊,都是“十四五”时期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背景。

4. 城市化战略持續推进

城市化是我国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持续推进城市化是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强大引擎,是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2014年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提出,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刚刚结束的“七普”数据表明,我国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63.89%,有9亿多人生活在城市,已经超额完成了城市化的规划任务。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迅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基本具备了条件;交通运输网络不断完善、节能环保等新技术的突破,以及信息化的快速推进,为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供了有力支撑,这一切都为“十四五”期间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奠定了基础。

(三)推进区域合作加快区域发展新格局的形成

在我国区域发展当中,开展区域合作,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内容。区域合作与区域竞争不应被看作是非此即彼的矛盾的两个方面,而应该是相互促进的两个机制,通过区域之间的“竞合”,推进区域经济的良性发展。

1. 通过区域合作与区域竞争实现区域空间结构的优化

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而言,持续的经济增长会推动空间经济一体化。在区域经济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空间子系统会重组,其边界会发生变化。这一过程往往按一定规则进行,区域合作与区域竞争是这种规则下的两个重要机制。

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地区关系中我们不难发现:第一,当区域之间关系以产品贸易为主时,区域合作比较弱势,由产品贸易引发的区域冲突十分激烈。主要原因是各区域之间贸易的产品量大,大家都希望把自己的产品卖给对方;同时市场相对狭小,大家都想把市场留给本地的企业,不想购买对方的产品。20世纪90 年代著名的四川与云南的烟酒贸易冲突、北京与天津的汽车贸易冲突等,都是很有代表性的案例。第二,当区域之间关系从产品贸易领域为主转向生产要素领域的合作为主之后,各地区对区域合作的要求迫切起来,冲突就开始被竞争所取代,合作成为主流。发展较快地区或者是发达地区因为自身经济结构不断提升的需要,迫切需要寻求更多的合作地区,开拓经济增长和发展的空间,而发展较慢的地区为了进一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也具备较强的合作意愿。第三,当一国经济步入后工业化阶段时,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已经较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极大地提高,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逐步缩小。此时的地区间市场一体化程度也不断提高,商品和要素的地区间流动畅通,区域关系进入到一种良性的“竞合”关系,各种区域合作形式更加稳固,甚至更加完善。地区间的区域合作努力将促成由贸易一体化向要素一体化和政策一体化的转变,使区域经济一体化得以实现。

2. 推进中央主导的区域合作进一步深化

从目前区域合作的基本态势来看,中央主导推进的大区域的合作,仍然是最主要的合作形式。中央主导的大区域合作是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国区域空间格局正面临重大变化,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日益加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国的区域可持续发展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在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日益加剧的背景下,主要依靠土地等资源粗放消耗推动区域快速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而要解决这些大区域、跨区域的问题,就需要有大区域的区域合作作为依托。当前的几个大的重大国家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都承担着解决这些跨区域问题的任务。要通过大区域和跨区域的合作,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优化产业结构、更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现代化的区域空间格局。

3. 推进区域合作步入规范化与制度化的发展轨道

建立健全区域合作制度,将区域合作推进到规范化与制度化的发展轨道。从适应实现现代化的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出发,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是启动中国经济朝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如果区域合作的制度体系不完备,与区域利益和区域经济行为相关的经济规则不完善,就会导致区域经济的低效运转,不能有效解决区域冲突,也就不能保障区域合作与发展的实现。因此,区域合作良性运转,必须建立一个规范的制度基础。随着合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区域合作将逐步进入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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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孙久文.我国区域合作与竞争的关系及其未来变化趋势[J].区域经济评论,2013(2):35-38.

[4] 孙久文.新时期中国区域发展与区域合作[J].开放导报,2017(2):7-12.

Abstract: Entering the 14th Five-Year Plan period, China has embarked on a new journey of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The Outline of the 14th Five-Year Plan takes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s an important way to realize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with the coordinated regional development strategy as the guide, the major regional strategy as the core, and the optimization of regional economic layout as the goal. To implement the coordinated regional development strategy, it is necessary for all regions, city clusters and metropolitan areas to develop together and form a new situation of regional development. To carry out regional cooperation and promote regional integration is the core content of realizing coordinated regional development. In the new period, regional cooperation should be strengthened, regional spatial structure should be optimized through regional cooperation and regional competition. Regional cooperation led by the central government should be further deepened, regional cooperation should be promoted into the normalized and institutionalized development track, and a new pattern of regional development should be formed.

Key words: Regional Cooperation; New Pattern of Regional Development; Region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Strategy

(收稿日期:2021-06-30  責任编辑:罗建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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