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来中国林业管理体系变迁及国际比较*
2021-09-02张旭峰吴水荣余洋婷朱安明
林草政策研究 2021年1期
张旭峰 孟 贵 吴水荣 余洋婷 朱安明
(1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北京 100091;2 河北省自然保护地项目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石家庄 050081;3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 杭州 310019)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新中国林业事业走过了70余年的历程,林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并被世界所认可,绿化贡献居全球第一[1]。具体而言,森林资源显著增加,森林覆盖率从1949年的8.60%增长到2019年的22.96%;森林面积于2019年达到2.20亿hm2,其中人工林面积7 954.28万hm2,居世界第一[2-3]。林业产业体系不断发展壮大,林业产业总产值从1952年的7.28亿元发展到2019年的7.56万亿元,增长了1.04万倍,远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率 (1 458倍),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绿色动力源[4]。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持续增强,根据第9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森林生态系统年固碳总量4.34亿t,年涵养水源量6 289.50亿m3,年固土量87.48亿t,年保肥量4.62亿t,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5]。
中国林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与林业管理体系是密不可分的。在初期以计划经济为主的经济体制下,木材作为重要的经济生产要素,对其严格执行国家生产与调配计划;而改革开放以后,市场调节逐渐发挥主要作用,但由于森林资源的生态外部性,林业行业仍然受到较为严格的政府宏观调控,包括通过行政许可采取一定程度的部分管制。显然,70年来林业管理体系对林业发展发挥着 “精神中枢”式的核心作用。目前这方面的研究更多聚焦于林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论述,以及进一步对林业制度、政策变迁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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