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2021-09-01徐恺岳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人工智能
魏 建,徐恺岳
(1.山东大学 中泰证券金融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2.山东大学 经济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一、 引 言
2016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着重推动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攻关。2017年《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发布标志着人工智能技术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之后《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布,为人工智能重点发展目标和方向做出详尽规划。2019年与2020年,国家通过充分发展“新基建”与激励地方创新,使得我国人工智能技术迈向更高台阶。
随着我国劳动适龄人口增长放缓,固定投资产能过剩,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成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人工智能技术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方面发挥积极效果[1-2],同时也能助力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少低端供给,加快产业整合,为经济良性发展打下基础。从当前智能经济、人工智能产业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状况来看,我国已将人工智能融入实体经济中,为实现实体经济智能化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创设良好条件。但人工智能技术在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的同时,也可能对就业结构、收入分配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国内收入差距主要在城乡收入差距上展现[3],党的十八大至今,全国城乡收入比值由2013年的2.81逐步下降至2018年的2.69,(1)这里的城乡收入比值是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其中2014年比值为2.75,2015年比值为2.73,2016年比值为2.72,2017年比值为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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