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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实务困境的破解

2021-08-31诸海云

理论观察 2021年2期

诸海云

关键词: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中图分类号:D923.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1)02 — 0109 — 03

一、问题提出: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的审执困境

【案例一】 奚某与夏某、耿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耿某魁生前向奚某借款,夏某系耿某魁妻子,耿某系耿某魁女儿,耿某魁于2018年4月6日死亡。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告作为耿某魁的法定继承人,依法应在耿某魁的遗产范围内清偿耿某魁的债务。法院判决夏某、耿某在耿某魁遗产范围内归还借款。②

该案中,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法院判决其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但是,对于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产、继承人是否实际继承遗产以及继承多少遗产等问题,未明确审查和判定。实际执行过程中,继承人往往以未实际继承遗产为由提出异议,造成执行不能。

【案例二】 路某诉王某、唐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唐某发生前向路某借款,王某与唐某发妻子原系夫妻,2014年9月29日离婚,唐某系唐某发的女儿,2018年1月2日,唐某发死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与唐某发于本次借款事实发生前已离婚,王某非其法定继承人;唐某作为唐某发的法定继承人,主动放弃继承遗产,对唐某发的债务不负偿还责任。法院判决驳回路某对王某、唐某的诉讼请求;路某对唐某发所享有本息可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被继承人唐某发遗产范围内获得清偿。③

该案中,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依法可不负偿还责任,但为保障债权人利益,法院判决在被继承人遗产范围内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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