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走向深化
2021-08-30本刊编辑部
教育家 2021年29期
本刊编辑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訓负担的意见》,针对校外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五方面提出明确举措,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为校外培训机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坚持从严审批机构
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也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以及存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严禁资本化运作
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
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
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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