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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医学继续教育概况与特点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2021-08-27张玉森郭胜伟金路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21年11期
关键词:医学教育医师医学

张玉森 郭胜伟 金路

[摘           要]  德国医学继续教育一直被认为走在世界继续教育的前沿。20世纪70年代以来,德国的医学继续教育体系在不同时间内发生的变化是不同的。针对德国医学继续教育的发展历程、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改进措施进行了探讨,从中得出一些经验和启示,并结合我国的医学继续教育的现状,提出关于我国医学继续教育发展的建议。

[关    键   词]  德国;医学继续教育;继续教育

[中图分类号]  G72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11-0038-02

医学继续教育是在走向卫生岗位后的持续性教育[1],是终身教育。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进步,医疗人员储备的不断增加,我国在医学继续教育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方面的探索从未停止。德国医学水平长期处于世界前列,这与德国的医学教育是分不开的。德国医学继续教育开始时间较早,对于医学继续教育的制度管理等有着独特的经验和方法。探究德国医学继续教育,对我国的医学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一、德国医学继续教育发展改革

西方医学继续教育始于20世纪20年代,70年代后逐渐成熟,对于医学继续教育的概念,虽然各国因本国国情的不同,对于医学继续教育(CEM)有不同的定义,但大都认同美国医学会1983年给出的定义:CME是为保持发展和增强医生服务于病人公众和同行所要的知识技能,专业工作能力及人际关系的各种教育活动。

德国建立了CME认证体系,从2006年起逐步形成了传统的CME方法,即医生通过阅读书刊、参加CME项目培训会议、与同事沟通等方式完成CME义务。在2015年修订版的《关于医学继续教育的建议》中对医学继续教育的目的进行了更详细的定义:医学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不断改善医学治疗的质量从而保证为患者提供具体的医疗服务。定期开展继续教育对保证医学治疗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德国医学继续教育体制

关于医学教育,德国医学教育分为:基础医学学习阶段、临床医学学习阶段和继续教育学习阶段。基础学习阶段为2年4学期,学习科目为医学基础学科及相关自然科学基础专业,临床学习主要是常见病临床培训等,最后一学年是实习年,分为三阶段,总共要通过三次国家医学考试才能获得行医资格并毕业。

在继续教育阶段,德国医学生通过在校六年制的学习后,毕业最后一年可以申请全世界任何医学教学医院进行实习工作。在取得了行医资格后,可以继续学习进行进修,选择成为专科医生或通科医生。

(一)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对于医学继续教育管理,负最大责任不是国家卫生部或教育部管理,而是德国医学协会和继续教育委员会。政府卫生、教育行政部门仅仅是提供部分支持。具体规划、教学内容、审议和研究由学术团体管理。这些机构的启动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医师协会的会员费,小部分来源于药厂、企业和社会慈善机构等。各级医学会会员由医学类专家、教授组成,经选举产生。因此,他们在科学技术方面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全国医师协会向各州发布宏观指导计划,而具体业务工作、经费安排均由各协会独立进行[1]。

(二)醫学继续教育学分认证制度(CME制度)

德国的CME制度的认证机构广泛,医生学习有很大的自由选择权。各机构(如医院、医疗协会、私营医院经营者)提供的认证课程形式广泛。其中包括讲座、诊所实习以及通过印刷和在线媒体举办的结构化互动课程。大多数医生选择在大学附属医院,或其他有专科医生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学生在培训期间作为助理医生工作且享受工资。不同科室医生的每一种具体的手术都有台数要求,并且需要积累论文点数。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CME的形式更加多样,可以通过现场直播、在线节目、视频或其他电子媒体的形式进行。这些活动内容都是由各自临床领域的专家制定、审查和提供。

三、德国医学继续教育中的问题和对应措施

(一)早期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尽管欧盟委员会在20世纪中期就颁布了继续教育专业化标准,但德国的医学继续教育市场在发展初期仍处于混乱状态。在前期发展中,医学的较快发展令人关注较多,但是医疗培训受到的关注、资源和培训安排的水平却很低下,不同培训机构的资金支持,培训水平参差不齐。这样的问题使得接受不同机构培训的医生的水平有很大的差别,并不能保证所有的医生都接受了“良好的医疗实践”。同时,培训组织者的利益不透明,一些药品制造商和设备制造商经常利用其财务赞助来使CME偏向于营销自己的产品。各类培训机构如学术机构、欧洲机构、工会、医师协会等各类院校的职能相似、功能不同,优缺点不明,这使得学生在选择时存在不确定性。

(二)出台的相关法规及政策

在2006年德国联邦制改革后,德国医学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是自愿义务制度。由于当时存在的医学继续教育的形式复杂混乱(主要是不同州的医疗专业机构的性质不同,分为政府组织和医师协会组织),联邦政府采取将权力下放给整个教育管理部门的措施,州政府在《联邦继续教育法》框架下具体负责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州卫生专业法》和《商会法》构成了国家医师协会相应法规中有关医学继续教育的详细规定的法律基础(即《州医学继续教育法规》)。各地的医师协会的法规或条例都被法律赋予法律约束力。其主要规定包括《医师协会医学继续教育证书》,对继续教育措施的评估以及认可。主要作用是平衡了各地卫生当局和医师协会。在这个法规中特意强调了继续教育的中立性和透明度,对于各类认证CME学分的机构及课程制定了详细的规定。该法律的出台给予各医师协会一定的法律权利,整改了医学继续教育的市场,规范了有关继续教育的机构。同时该法满足了学生对学习和工作就业方面的需求,而且保证了医学继续教育机构多元化的发展方向。

在医学继续教育的发展方面,德国医学继续教育机构采用工商标准管理的方法,例如对专业培训与其他类型的培训有着明确的界限规定,继续教育赞助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影响教学计划的形式或内容,医疗机械制造商或相类似的公司协会等不得干涉教学内容,不得产生商业利益等。教育领域也在建立相关的内容检测和保证体系。这些检测和保证主要是对于CME学分认证而言,在《有关医学继续教育建议》中对于CEM学分认证的机构课程做了明确的细分,同时对于出版和提供相应学习资料和课程的机构也有相关的规定。

四、德国医学继续教育的特点

(一)问题处理机制有效

德国医学继续教育的规模比较大。一般来说,各州医师协会要根据各地医师的工作中呈现的问题和需要,针对性地拟定继续教育课程,利用空闲时间参加培训。相关培训机构定期举办不同专业的各种课程,邀请大学教授或专家讲课。学生可以随时提问,其中一部分是通过互联网教育进行的。这样的运行机制保证了医学继续教育直接对应市场需求,同时由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制定的有关继续教育的总纲和法律成为医学继续教育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运行机制灵活

德国政府认可的医学继续教育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国内外大型专业研讨会、德国医师协会认可的课程、医院学习小组、专业杂志推出的在线学习等,这些研究都得到了普遍的认可,按1学时计算。德国医生每五年必须累积125学分,必须填写表格并提交给各州的研究所,对于没有完成任务的医生将会被处以罚款或暂时吊销执业许可证。这些多形式的教育机构和课程能保证学习的需要,使教育形式不拘泥于课堂或医院。专业医生的培养方式比通科医生要严格,专科医师更注重专业实践操作,他们的认证学分比例与通科医生不同。

五、德国医学继续教育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一)面向市场,加强教育的针对性

对于我国的医学继续教育,应当更有针对性。医学继续教育学生的培养是与市场需求相结合的。对学生和教育培训机构等,在医学继续教育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讨论、分析和解决。建议我国的医学继续教育机制能够建立统一的培训标准、准则等。同时,我国的医学继续教育主要是政府主导,缺少市场的参与,所以在继续医学发展的过程中可以进一步考虑市场的潜在需求,依据不同地区医疗条件或需求培养相关人才。

(二)完善机制,发展培训的体系化

目前,我国的医学继续教育機构处于混乱繁杂的状态,传统的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模式存在许多问题,继续教育形式较少且灵活度不高等问题。对于这些情况,国家层面应加强监管。医学继续教育机构应努力规范自身,与市场需求接轨,积极建立第三方认证评估平台,保障医学继续教育规范发展。在我国,有关医学继续教育人才培养主要是在国家机构,有国家制定相关规定和要求,相关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需要更好地细化政策,对于人才培养更有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三)取长补短,建设完善发展机制

对比我国的医学继续教育,我国的继续教育主要是由国家机关直接管理,这保证了继续教育的公正和透明,这也是我们的优势,如果在保持优势的基础上对不足之处进行补充和完善,相信我国的医学继续教育能有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韦巧红,阮奇君.我国与欧洲三国医学继续教育的比较研究及对策[J].健康研究,2009,29(2):143-148.

[2]杨文秀,徐霁,李鹏,等.国外继续医学教育理论与实践新进展[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09(2):18-22.

[3]Recommendations on 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M].German Medical Association,2015-04-24.

[4]王健昌.德国医学教育模式浅析[J].中外医疗,2008(11):67-68.

[5]李朝阳.德国继续教育概况以及与芬兰继续教育的对比.创新与创业教育,2017,8(4):1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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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赵莎,张振宇,邓雪琴,等.5G背景下医学继续教育的探讨.中国医学继续教育,2020,12(6):1-4.

[10]郝风节.德、美高等医学教育模式对我国的启示[J].医学与社会,2009,22(12):70-71.

编辑 张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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