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安治理现代化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
2021-08-27张立松陈晓济
领导科学论坛 2021年6期
张立松 陈晓济
摘要:治安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构成基本要素之一,而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针对治安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的各项问题,都需要更新执政理念,并且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公安警务改革。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历久弥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经验,给治安治理现代化建设创新夯实了实践基础。从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视角中加强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创新研究,探索基层社会治安治理现代化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具有较强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基层治安治理;现代化;新时代“枫桥经验”
中图分类号:D63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1)06-0074-05
作者简介:张立松,浙江警察学院学生;陈晓济,浙江警察学院国际学院副教授,博士。
一、问题的提出:“枫桥经验”的新时代魅力
“枫桥经验”在推广应用中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旺盛的生命力,在不断创新发展中积极探索实践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新途径、新方法,为我国治安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方案。新时代“枫桥经验”呈现了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中国特色基层治理的新型结构网络关系,展现了“政党-政府-市场-社会-公民”权力场域变革中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在逻辑。通过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样本分析,系统研究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下基层社会治理结构性理论的主体间关系、治理结构模式、治理机制以及治理目标体系,有助于深入挖掘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理论价值,形成“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体系与话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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