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辅助器具社会保障政策研究
2021-08-27魏晨婧田中理王清李高峰何艳杨慧王林
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 2021年8期
魏晨婧,田中理,王清,李高峰,何艳,杨慧,王林
1.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市 101601;2.一般社团法人QOLTON 研究所,日本横滨市2 220033;3.北京鹤逸慈老年生活用品有限公司,北京市 100035;4.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北京市 100050;5.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市100068
辅助器具及服务是功能障碍者补偿和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力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辅助器具社会保障政策是指国家通过出台政策法规,积极筹措资金、服务、供应等社会各方面资源,帮助功能障碍者获得与利用辅助器具,保障其能够维持生存与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功能障碍者是弱势群体,建立有效的辅助器具筹资渠道是功能障碍者获得有效辅助器具及服务的前提和基础[1],为其提供辅助器具及服务已经成为各国社会保障的主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稳定可持续的辅助器具筹资渠道与保障体系,更多的只是针对特定困难群体、重度障碍群体等分割式、零散的、临时性的政策支持[2-3],加之功能障碍者普遍购买力低下,导致市场活跃度不够,社会资本参与度不足,大大制约了行业与产业的发展[4]。
发达国家多依靠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来支持功能障碍者获得辅助器具,常见筹资模式有强制缴纳的医疗保险、长期照护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模式,如德国;自愿缴纳商业保险模式,如美国;政府税收为主体的福利模式,如北欧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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