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收入满意度及影响因素分析
2021-08-27陈云李敏
中国社会医学杂志 2021年4期
陈云, 李敏
建立适应我国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中提出,要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完善绩效工资制度。2017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10号),强调试点公立医院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刘颖等[1]、杨涛等[2]、廖健宏等[3]学者分别对黑龙江、上海、广西的样本公立医院进行调查研究,结果发现,医务人员薪酬(收入)整体满意度水平普遍不高,需要改善满意度。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提升医务人员收入满意度是公立医院管理者面临的重要课题。目前,内蒙古地区相关研究比较缺乏,本文通过对内蒙古地区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收入满意度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其影响因素,为构建符合内蒙古公立医院特点的薪酬制度提出建议。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次调查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根据地理位置分布和经济发展水平,抽取内蒙古鄂尔多斯、乌海、包头、兴安盟4个盟市作为现场调研地区,从每个盟市按分层抽样的方法选择1家盟市级综合医院和2家旗县区级综合医院为调查单位,对当天在岗的医生、护士、药剂和医技人员进行收入满意度问卷调查,各医院抽取至少50人,同时兼顾科室及职称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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