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等十一部门: 发布新修订的《“菜篮子”市长 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新增水产品产量考核细则
2021-08-26
中国食品 2021年7期
近期,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十一部门发布关于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通知。记者对比发现,此次修订的新版实施细则在分值方面做出多处调整,蔬菜面积、蔬菜产量、肉类产量等分值有所变动,另外新增了水产品产量,计3分。
2017年2月,原农业部会同“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制定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显示,蔬菜面积(8分),指本市各种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的播种面积。考核年度蔬菜播种面积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5分,直至满分。蔬菜产量(8分),指本市生产的各种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也不含蔬菜加工产品)的产量。考核年度蔬菜产量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5分,直至满分。
新版实施细则将上述两项生产能力指标修改为6分,肉类产量则由8分增加到了9分,这指的是本市猪肉或牛羊肉产量。考核年度猪肉或牛羊肉产量达到或超过前5年平均值的95%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6分,直至满分。被考核城市确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出台的畜牧养殖调整规划,若产量(或按出栏量折算)处于规划调整范围内,得基础分6分;降幅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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