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城市治理主体:义利联结、角色演绎与协作优化
2021-08-20张圣姚慕宇
上海城市管理 2021年4期
张圣 姚慕宇


摘要:慈善信托是近年来中国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移植自西方、滋长于本土的创新工具,犹如一根杠杆撬动了政府、企业、慈善组织和民众这四类重要城市治理主体的义利诉求和行动力量,建构了“义利链”聚合的多主体协同治理。结合上海市慈善信托实践,多元城市治理主体演绎着慈善信托运作结构中的七类法定角色,映射着不同城市治理主体的差异化慈善功能。对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多元城市治理主体间的彼此联系,促使各类主体更好地参与慈善信托运作,推动中国慈善事业创新发展,建构多类慈善信托操作细则、完善慈善信托过程监管环节和慈善信托分类评级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慈善信托;城市治理主体;角色演绎;“义利链”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21.04.009
政府、企业、慈善组织和民众作为推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主体,一直以来多以各自为政或两三组合的方式开展慈善活动,少有机会共存于某一慈善业态中发挥四类城市治理主体的集合力量。直至慈善信托出现,为多元城市治理主体在慈善发展领域的共同协作提供了一个契机。慈善信托作为移植自英国的慈善新工具,主要能够借助金融方式达成慈善目的,解决了传统慈善发展造血不足,以致难以持续的问题。[1]在移植过程中,以政府、企业、慈善组织和民众为主的多元城市治理主体于“义”“利”权衡中走向统一,呈现出“义利链”聚合的多主体协同治理关系。多元城市治理主体分列于慈善信托实践的不同环节,演绎差异性角色,发挥多样性功能,共同达成慈善信托的目标愿景。……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