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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企业参与城市社区治理路径初探

2021-08-20孙雪梅翟宝辉

上海城市管理 2021年4期

孙雪梅 翟宝辉

摘要:政府在社区治理上的单打独斗日渐力不从心,亟须引入新的治理主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市场力量具有政府和公众不可比拟的优势,却在社区治理中长期缺位,调动市场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对于打造社区治理新格局意义重大。物业企业作为与社区关系密切的市场力量,可以“城市整合服务运营商”和“城市服务供应商”的身份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发挥社区治理主体作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由党委政府牵头,为物业企业赋能,引导头部物业企业以“运营商”身份承揽社区治理项目,并集合小区原有物业企业作为“供应商”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打造“大物业带小物业”模式,切实发挥好物业企业这一市场主体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社区多元治理格局的实现。

关键词:社区治理;物业企业;市场主体;城市整合服务商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21.04.004

一、引言

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十四五”时期要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这一目标成为我国新发展阶段基层治理的科学指引。社区治理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社区承载的功能越来越多,情况日益复杂,对社区治理的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城市社区治理主要有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三大主体,居委会某种程度上扮演了基层政府的角色,承担了很多行政工作;业委会作为业主利益代表组织,维护业主利益,并监督物业企业管理行为;物业企业依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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