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圳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的思考
2021-08-19魏凌成立
中国房地产·学术版 2021年1期
魏凌 成立


摘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提出要“试点实行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深圳土地市场已经进入存量优化为主的发展阶段,并已经初步建立适应存量土地开发利用的新型土地管理制度。当前深圳土地市场中存量工业用地潜力巨大,亟待创新突破25%的投资额转让制度限制。宁波和南宁在土地二级市场改革试点中的交易鉴证制度、预告登记转让制度、一体化土地交易平台、工业用地分割转让以及相关监管和服务措施等经验非常值得深圳参考借鉴。
关键词:深圳;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38-(2021)01-0034-39 收稿日期:2020-12-10
土地二级市场是我国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7年2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在34个试点地区提出了完善交易机制、创新运行模式、健全服务体系、加强监测监管和强化部门协作五项任务。2020年10月11日,总结试点地区三年改革经验并结合新时代深圳发展战略定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提出深圳“试点实行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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