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管理规范化背景下“行政约谈”对电商平台法治发展的推动研究
2021-08-16徐可行
中国商论 2021年13期
摘 要:行政约谈以其灵活、柔性、多样的执法特征,广泛运用到社会治理各领域,有着弥补法律滞后和漏洞的效果,推动了行政执法和治理模式的变革。在规范管理电商平台活动中,行政约谈既节省了管理成本,又提高了行政效率,同时促进了电商平台健康有序发展。本文通过梳理电子商务领域行政约谈,发现行政约谈电商平台法律依据不足、程序缺乏规制和缺乏监督救济措施等。实现行政约谈电商平台法治发展应从完善立法体系、细化程序规则、建立监督机制三方面入手,从而不断推进电商平台管理活动规范化。
关键词:电商平台;行政约谈;法治发展;管理规范化
本文索引:徐可行.<变量 2>[J].中国商论,2021(13):-039.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1)07(a)--03
行政约谈起源于税务领域,辽宁省地税局在2002年9月发布的有关个人所得稅约谈外籍人员的工作通知,第一次以官方规范性文件规定了行政性质的约谈,其后在税收、食品、环境、网络、电商等诸多领域广泛运用。2012年12月23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虚假标价、夸大宣传、不平等条款等问题约谈25家电商企业。行政约谈电商平台主要是行政主体依照管理职权约谈电商平台企业,通过沟通协商、政策宣讲和劝诫警告等方式,达到预防纠纷、违法预警和惩戒教育的现实效果。有学者提出,“目前,依约谈对象不同,主要有内部约谈和外部约谈。”[1]前者是上级行政机关约谈下级行政机关,后者是行政机关约谈管理的社会组织和其他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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