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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S”教育模式下提升高校音乐师范教学延展性研究

2021-08-16王奕力陈霄

大观 2021年3期
关键词:教育模式

王奕力 陈霄

摘 要:近年来,伴随着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向大众化的转变。地方师范类院校也纷纷谋求转型发展,旨在探索出适合于师范与非师范专业相配型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U-G-S”教育模式也应运而生,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基于此,文章对 “U-G-S”教育模式的内涵进行探讨,并以师范院校的音乐专业为例,就该模式下的专业教学延展性进行分析,以期获得更加深刻的认识。

关键词:“U-G-S”教育模式,高师音乐专业,延展性

注:本文系课题“‘U-G-S教育模式下提升高校音乐师范教学延展性的研究与实践”(144362020y30)研究成果。

一、“U-G-S”教育模式

“U-G-S”是“University-Government-School Model”的缩写,即高校、政府和中小学校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具体是指三方在遵循一定原则的基础上,在多个领域,将政府的经济和制度优势、高校的专业和科研优势、中小学的场所和实践优势有机结合,形成一个共同体,在推动地方文化发展、高校专业建设,以及提升中小学教学质量等多个方面发挥出合力,获得多方共赢。

二、“U-G-S”教育模式下高校音乐师范教学延展性的提升路径

(一)丰富音乐专业教学内容

虽然高师音乐专业当下的教学内容,有着较为突出的科学性,但是在与时代发展的同步性方面却表现出了明显滞后。一个直接表现就是所学非所需。学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并非是现实中真正需要的。对此需要通过“U-G-S”教育模式,在地方政府和中小学的帮助下,对教学内容进行扩展。

首先,要在地方政府的帮助下,将地方音乐文化引入课堂中。近年来,伴随着传统文化的复苏和非遗保护各项工作力度的加大,多类经典而优秀的地方音樂文化又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线中。一方面,高师音乐专业的师生,有责任和义务传承和发展地方音乐文化;另一方面,将地方音乐文化引入教学中,让学生在校内学习期间便对其有充分了解和掌握,对于他们的就业和发展来说将是一个重要的优势。对此学校要与地方有关部门积极接洽,选择一种或两种具有代表性的地方音乐文化,以主题课程的形式开展,同时进行田野采风、邀请民间艺人进课堂等一系列活动,在使教学内容得到丰富的同时,也为地方音乐文化的传承开辟出一条新的渠道。其次,要在中小学校的帮助下,将基础音乐教育内容引入课堂中。近年来,基础音乐教育曾先后进行了多次教学改革,教学内容也变化较大。对此可以挑选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内容引入高师音乐专业课堂中,以系列讲座或选修课的形式开展,如果学生今后有志于成为中小学音乐教师,则可以主动学习,继而在就业中占得先机,同时也有利于基础音乐教育质量的提升。

(二)革新音乐专业教学模式

由于师范类院校艺术教育自身的特殊性质,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以理论知识灌输为主[1]。实践课则采用“一对一”模式,学生在课下进行技能练习,再由教师予以辅导。这种模式可以充分保证教学沿着既定计划进行,也可以最大化保证教学的针对性,但是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整个教学都是在教师的绝对主导下进行的,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意愿难以得到有效的满足,而且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所以应该将更多科学的教学模式应用于教学中。“U-G-S”教育模式下,地方政府和中小学这两支全新力量的加入,则在可以使教学模式得到彻底的革新。如工作室模式。学校可以组建多个以教师为主导的声乐、器乐、理论研究工作室,学生可以凭兴趣自由选择加入。工作室成立后,则面向全社会运营。这其中自然少不了地方政府和中小学的帮助。比如可以承接地方政府的各类演出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中小学音乐教师提供专项的进修与服务等,同时让学生的实践素质和能力得到充分锻炼。又如“1+N+1”教学模式。第一个“1”是指学生在校的第一个学习阶段,主要学习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第二个“N”则是学生根据专业和自身情况,全面参与实践与实习,了解现实的工作需要;第三个“1”则是学生经过实践与实习后,认识到了自己的差距,清楚了自己的优势,重新回到学校进行补充和完善。这种教学模式的丰富,可以带动整个专业的建设,并在与政府和中小学的互动中获得集群效应。

(三)完善音乐专业教学评价

长期以来,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教学评价环节始终未能得到充分重视。在评价主体上,都是以教师为唯一评价者;在评价方式上,多采用打分制;在评价标准上,则通常是以笔试成绩为主。伴随着学生数量的增加,其弊端也得到了凸显。当一名教师面对几十名学生时,很难做到及时、客观和公正地给予评价。而且一套试题,一个简单的分数,也未必是学生真实水平的反映,如果结果不准确,很容易对学生的学习情绪产生不良影响。这种流于形式的教学评价,使诊断、导向和激励作用的发挥也成为了空谈。但“U-G-S”教育模式,则可以使教学评价环节得到有效的补足和完善。

首先,在教学评价方面,可以邀请更多地方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小学音乐教师等担任评价者,他们可以从当今音乐文化发展和中小学音乐教育需要的角度,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而评价结果则正是学生需要保持和改进之处。其次,从评价方式来看,多元评价主体的引入,也意味着评价标准和方式的多元化。在评价标准上,可以打破笔试这种单一形式,学生的实践和实习表现、参与的专项活动等,都将是评价的重要内容。在评价方式上,比如可以让评价者撰写具体的评价意见、对学生的就业予以指导和推荐等,这种效果显然是一个简单的分数所难以比拟的。可以看出,通过对“U-G-S”教育模式的运用,可以让教学评价这个环节得到本质上的丰富,使其特有的价值和意义得到了最大化的发挥。

(四)加强实践、实习环节建设

实践性是音乐艺术的基本属性,音乐专业学生应该也必须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实践课程有其独特性,与传统教学不同,更加注重研究性学习[2]。换言之就是不仅要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还要具有丰富的表演素质和技能。对于师范类音乐专业学生来说,中小学音乐教师将是他们重要的就业方向,能否在短时间内适应教学一线的需要,对学生个人发展和基础音乐教育质量提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实践与实习正是高师音乐专业的两项重要任务。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受到历史等多方面原因的影响,这两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并不理想。在实践方面,学生在校期间难有登台表演的机会,在表演质量方面也有着较大差距。在实习方面,因为学校没有与中小学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所以实习都是以个人形式开展,加之实习被安排在了最后一个学年,与学生的就业、深造等相冲突,继而使实习流于形式。针对这两个环节的不足,“U-G-S”教育模式正是一个有力的补充。

首先,在实践方面,针对实践机会少、实践场地和设施不足的问题,可以在地方有关部门的帮助下,由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建立起合作关系,定期开展公益演出活动等。如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就与江苏省肿瘤医院探索出了一种新模式,医院提供场地和设施,学生负责参与和指导医院内各项音乐活动开展,并可以通过音乐会演出获得经济收益与社会声誉,正是一种多方共赢。其次,在实习方面,则需要由学校和地方有关部门、中小学建立起长期合作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前往中小学校实习,并接受中小学校的监督与评价。条件成熟后,还可以实施定向培养。而中小学在职音乐教师,也可以去高校进行专项学习或进修。

综上所述,21世纪以来,伴随着高等教育的大发展,传统师范院校在迎来全新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和挑战,所以转型、融合、升级等成为了诸多师范院校的共同选择。在这条新的发展道路上,仅靠学校一方的力量是难以为继的,更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大力支持。“U-G-S”教育模式便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地方政府和中小学与师范院校的互动,不仅推动了专业建设与发展,自身也获得了多方面的积极效益,呈现出了多方共赢的新局面。因此“U-G-S”是一种值得深入推行的新模式。本文也正是基于此目的,以音乐专业为例,从教学延展性的角度对该模式的运用和发展进行了思考,希望今后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下,使该模式的价值和意义得到更大化的发挥,涌现出更多的共赢成果,成为高等师范教育在当代发展的重要见证。

参考文献:

[1]柳述.高师音乐综合能力在中小学的实践与研究[J].当代音乐,2012(24):17.

[2]李杰源.产学研教育模式在高师艺术教育中的运用[J].当代音乐,2016(2):94.

作者单位: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通讯作者:

陈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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