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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振不该“认贼作父”吗

2021-08-16宋金波

支点 2021年8期

宋金波

24年前,郭刚堂两岁多的儿子在家门口被拐走。郭刚堂一个人骑着摩托,踏上逾50万公里的寻亲之路。

2021年7月13日,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被拐儿童郭新振被找到。在警方安排下,郭刚堂和郭新振相认。

然而,事实并不按照最美好的剧本发展。郭新振决定,留在养父母身边,但会经常去看望生父生母。郭刚堂表示,他尊重儿子的意愿。

于是郭新振和郭刚堂同时落入舆论争议的焦点。特别是郭新振,很多人认为,他的决定让人很失望,辜负了郭刚堂24年的艰难寻找。尽管郭刚堂原谅了郭新振的养父母,可网友并不原谅。

网友高呼“买卖同罪”,更指责郭新振“认贼作父”。这些刺耳的声音,经由网络放大后,甚至显出三分杀气来。

网友的指责有没有道理呢?

恐怕是有“道理”的。然而,在有“道理”的同时,却失了“人情”。

我相信无论是否支持郭新振“认贼作父”,网友在评判之际,多少将自己代入了这个场景。但代入的角度,是有差异的。

郭新振在养父母家这么多年,无论在外人看来是否应该将那称之为“养育之恩”,对郭新振来说,那就是实实在在的亲情,真实的养育之恩。这个事实无法轻易更改。

所以,当一个局外人反对郭新振的做法时,未必是觉得他念及“养育之恩”这件事不对,而是这一“人之常情”在面对更高的“大义”时,就没那么重要了。这里的“大义”,一是养父母买卖涉嫌犯罪,另一面,则是郭新振与郭刚堂的“血缘”关系,是高于“养育”这层关系的。

所以那些能理解甚至支持郭新振的人,他們代入时,是将自己代入在郭新振的角色中,体谅他的感受,因为当“人情”被“大义”压倒,最痛苦的人其实正是郭新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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