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2021-08-16于衡
中国粮食经济 2021年6期
文/于衡
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5日正式实施,学习贯彻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要任务,辽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将全面履行监管责任,维护好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切实担负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一、充分认识《条例》出台重大意义
粮食法律制度的最新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提出了新的粮食安全观,确立了新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形成了一整套的重要政策和制度。《条例》在系统总结实践做法经验的基础上,将粮食流通管理中这些成熟的政策制度法治化,对于实现粮食安全治理从政策治理到法治治理的根本转变,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保障粮食安全的最新理念。《条例》修订坚持党政同责、协同发力,首次在《条例》中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坚持为耕者谋利,明确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政策措施;坚持为食者造福,着力提高优质安全的粮食供给水平;坚持为业者护航,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体现了确保粮食安全的新理念。
流通体制改革的现实要求。《条例》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强化了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全面规定了政策性粮食管理的禁止性行为;将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作为粮食经营活动的明确要求;……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