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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因是”思想探索

2021-08-16吴姝环

华夏文化 2021年4期
关键词:发微圣人庄子

吴姝环

庄子(约前369-约前286)是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因是”是庄子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学术界对于庄子“因是”问题的探讨较多,如李巍从立场问题对于“因是”进行研究,认为“所谓‘因是,即主张一切观点、言论皆为因循特定立场的产物。(李巍:《立场问题与齐物主旨———被忽视的庄子“因是”说》,《湖北大学学报》,2015年第4期)更有学者从“因是”所包含之义进行分析。本文则将对“因是”进行一个层级的探索,试图通过这一探索,使我们对庄子思想的特色形成一种融通性的认识。

一、“因是”的初步分析

《齐物论》中说: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

此段论述认为物有彼是、可与不可、是与非的两面,彼和是相对而生,有是也就有彼,是者与非者并存。如何才能摆脱是非的争论,庄子借圣人来沟通。“所谓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圣人并不是简单地停留在“是”或“非”,圣人“因是”是“照之于天”。成玄英解释说:“天,自然也。圣人达悟,不由是得非,直置虚凝,照以自然之智。”(郭庆藩撰,王孝鱼点校:《庄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2019年,第73页)。圣人不执着于是非的对待,而照之于天,也就是因任自然。钟泰说:“惟不在是非之内,乃可以因夫是非也”,(钟泰:《庄子发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39页)。刘凤苞说:“因则不著是非之见,而面面玲珑。”(刘凤苞撰,方勇点校:《南华雪心编》,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35页)。圣人的“因是”顺于自然,则能超出是与非、可与不可的对待,不处于是非之内,来鉴别是非,也才能够超越有待而达至无所待。

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几矣。因是已。(《庄子·齐物论》)

宣颖将“为是不用而寓诸庸”解释为“去私见而同于寻常”。崔大华认为,“寻常”应理解为具有某种内在秩序、某种规律性、普遍性的理智抽象,是“天地固有常矣”之“常”,“不用而寓诸庸”更加明确的解释就是,去私见,不自用,而“依乎天理,因其固然”(崔大华:《庄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83页)。钟泰认为:“不用即前云不由,不由者,不由是非。寓,犹寄也。庸,用也,而兼有常义,即《礼记·中庸》之庸。”(《庄子发微》,第42页)。可见,“因是”就是寓于常,寓于天理,顺天理而随大化流行,明白这个道理,人们就能够平和待人、待物,不固执己见,进而摆脱是非的对待,合于大道的运转。

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何谓“朝三”?曰:狙公赋筼,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庄子·齐物论》)

“朝三暮四”与“朝四暮三”,名实未亏,众狙的喜怒表现却明显不同。狙公采取“因是”的方针,但众狙急功近利的眼光使它们并不懂得两者实同。此种“因是”不能使众人摆脱是与非的对待,更何况达到与天为一。钟泰认为:“言此‘因是假其用以济其奸,非真所谓‘因是者,特拣别之也。”(《庄子发微》,第43页)。此类“因是”是强不齐以为齐,是劳神明为一疲惫而不自然顺适的态度,因而是一种“异”化的表现。

夫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庄子·齐物论》)

若有含援一切的“齐一”,又有来判断此“齐一”的言说,这就又成了“二”分的世界,人类的聪明才智,用在这类智巧的玄思上,终究是离析分崩的结局,哪里会有真正的统一?故,不如“因是”。此句的“因是”就含有“知止”的警告。郭象释此段为:“各止于其所能,乃最是也。”成玄英则说:“无所措意于往来,因循物性而已矣。”(《庄子集释》,第89页)。“因是”者能顺物之所能,顺化之流行,因其是而是,不强加自己的见解,懂得“知止”,否则的话不仅追求的欲望将会陷入穷殆,劳累自己的身心,对世界的理解也会支离破碎。庄子曾说:“知止乎其所不能知”,懂得“知止”,才能在浩荡的化育流行中顺适自我。可见,“知止”具有一种整体视野约束的方法论意义。

庄子说的“因是”,其“因”的意思主要为“因任”之义,所“因”之域,乃自然或真理之“是”者,“因是”因而就具有一种化解的作用,顺自然而能化解对待的观念,能化解也就不会困惑于对待。庄子说“因是”的目的,可见也是为了消除人们心中对对待之物情的执着,只有超越于是非对待,达到“以明”,才能更好地顺是非。

二、因是与化境的关系

由上可见,庄子“因是”观念的意趣所在,就是对“化”境的突显,而非纯粹主观的玄想。庄子的“因是因非”表明,“是”也是“化”境,“非”也是“化”境,不能只注重“因是”而忽略“因非”。就“因是”“因非”来说,这两种看似属于相对而立的观念,是否就与庄子所说的“与道为一”思想不符呢?其实不然,庄子讲“因是因非”并不是说一方“因是”,另一方“因非”,彰显双方对立的存在,庄子的真正目的是通过是非的运转,引出“道枢”与“环中”之义,突显出“因是”与“因非”的化境韵味。“化”是对周遭世界的观照,在世界中观万物变化,而能不与万物处于对立之中。《庄子》一书处处体现出“化”的意境。《齐物论》讲庄周梦蝶,不知是庄周梦化为蝴蝶,还是蝴蝶梦化为庄周,庄周和蝴蝶必定是兩个不同的事物,由一物转化为另一物,庄子最后用“此之谓‘物化”一句作为总结,显示出一片化境。“化”如同鱼游于水中,鱼在游水时并不会意识到自己处于水中,水像是与自身融为一体了,水的对象性好像消失于“无”之中,在此种状态下,“化”的意味就显现出来了。万物皆化,世间万物无不处于“化”中,想要逃脱“化”是不可能实现的。郭象也说:“是知变化之道,无处可逃也。”(《庄子集释》,第250页)。“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小大有宜,犹有所遁。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恒物之大情也。”(《庄子·大宗师》)想要逃脱化而藏舟于壑,藏山于泽,可是在夜半时还是会丢失,倒不如顺化而行,藏天下于天下,那么就不会存在真正丢失的情况,善藏者是真懂化的人,懂化的人也最善藏。

“化”既不可逃,这就要求我们正确地顺化。“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其本质未尝不同,但众狙的态度却截然不同,庄子乃感慨说,“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狙公所采取的“因是”态度,也是其观照“化”的一种体现,但这种观“化”所产生的境界却不同,乃是处于一种“异化”中,达不到与天地为一的真正自然状态。阳子居向老聃说,敏捷果干,透彻明达,学道不倦的人可以称之为圣人吗?老聃说:“是于圣人也,胥易技系劳形怵心者也。且也虎豹之文来田,?狙之便执阨之狗来藉。如是者,可比明王乎?”(《庄子·应帝王》)越是急于找到解脱之道的人,其行为方式越会使其劳心乱形,从而陷入“异化”之中,不能成为“圣人”。虽然,“异化”也是“化”的运转,但因为固执于某一理想的事物,而劳累了自己的身心,就不能真正“见独”(“朝彻而后见独”),使真正的自我沦落于“化”境世界中。

万化而未始有极也。大化流行的世界永无止境,正如春夏秋冬四时变化一样,人们如果想使大自然永久地停留在其中的一个季节,这也是不可能的。在中国古代经典文献中,不仅《庄子》强调对“化”境的观照与思考,《周易》也是如此,六十四卦向我们展示着不同的世界样态及其意义,给人类生活带来不同的启示。《周易》讲“乾知太始”,化生万物;讲“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这都在彰显“化”境的不同形态。既然万物都处于“化”之中,“化”不可逃,观化、随顺于化就成为人的使命与目标。《大宗师》三提古之真人,其一遣得失,其二一梦觉,其三齐生死。真人混同得失,梦觉一如,生死无变,则与化为一,真人能够观化、顺化而行(《庄子发微》,第131页)。子舆说,若将其左臂化为鸡,就用它来报晓;若将其右臂化為弹弓,就用它来打斑鸠;若将其尻骨化为车轮,精神化作马,就乘着它走,不再需另外的马车。子舆安时而处顺,知化而行,能够达到“悬解”,“悬解”之后对死生的粗糙执念皆不复存在,人类的自由方有实现的可能。

三、因是与以明的进阶

要想更为深入地了解庄子的“因是”观念,就不能离开对“以明”的理解,这两者是庄子“两行”观念的核心体现。“因是”所突显的是“观化”的意义,但因化境无处不在,故往往也会陷入狙公赋筼般的“异化”境界之中,所以,“观化”还要与“以明”所蕴含的彻见真正自我的“见独”之义结合起来,方可有健全的思路。钟泰说道:“两行者,因是、以明,如车两轮,如人两足,失一而不能行者也。”(《庄子发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43页)

《齐物论》说:“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儒墨两家的是非争辩,带来是是非非的无穷困境,对于这种争辩,莫若以“以明”来对待。“以明”重在于一“明”字。钟泰对“明”的解释为:“脱然于是非之外。”郭象和成玄英均将“以明”视作瓦解儒墨是非之争的方式。“以明”能达到明了的境界,庄子借此方法消除人们对是非的执着。换句话说,无是非之存有,则能摆脱对待的存在,也就能明了“独”的意境,真正的自我不再充满主观偏见。《齐物论》曰:“‘是故滑疑之耀,圣人之所图也。为是不用而寓诸庸,此之谓以明。‘彼是莫得其偶,为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昭文、师旷、惠子三人各以其所好有所执着,故不能达到“以明”,“因是”能够观其所化摆脱是非羁绊,“以明”而能够达到无是非,以是非引出道枢之意,道枢与环中圆而能运,所以能够无穷也。“因是”与“以明”两者如阴阳鱼般地运行,方能体现道枢的运转不停。

“因是”与“以明”的统一,实际上就是“观化”与“见独”的统一,即世界与自我的合拍。“见独”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隐士般独处的生活状态,也不能理解为自我中心主义。《大宗师》说,“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钟泰认为,“独即道也,天也。谓之独者,无与为对也”(《庄子发微》,第147页)。吕惠卿则认为:“见独者之彼是之莫得其偶也……有圣人之才而无其道者,由其不知大本大宗未尝有物,而为死生古今之妄计,以至不能见独朝彻,仞其生以为我有也。”((宋)吕惠卿撰,汤君集校:《庄子义集校》,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32页)。见独者莫得其偶,独是无对的,知“未尝有物”方可见独,在吕惠卿那里也可将“独”理解为“未始有物”,“见独”者真正了解“未始有物”的境界,在此种状态下,万物处于正常的变化、运行之中,这种化并没有“我”这一意识的参与,或者说只能有“无我”意识的参与。可见,“独”是《庄子》一书中自身理想状态的突显,“独”是无对待的,“独”也是无我的,独就是天人之际视域下的人之“天”,“见独者”不会执着于世间是是非非对待的东西,不会执着于自身的生死寿夭,唯“见独”者方能逍遥。但是,我们并不能只简单地讲“独”,“独”还必需与“化”联系起来,这里可以借用郭象的“独化”一词。郭象的“独化”从事物存在方面说,通常指任何事物都是独立自足的生生自化之义(杨立华:《郭象〈庄子注〉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13页)。而这里讲“独化”,要将“独”与“化”看作两个相对独立但又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概念,也许将其写作“独-化”更为合适。从西方哲学的视野来看,海德格尔的“此在”概念与庄子“独-化”这一思想具有相通之处。张祥龙在《现象学导论》中对海德格尔的此在论这样说到:“它是一种境域化的、完全投入实际生活经验的那样一个‘人。”(张祥龙:《现象学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34页)。“此在”是一种境域化的,需要以动态的眼光来看待,也就是说,此在虽表现出独之义,但其也参与世间的化之中,此在是就世界的存在来说的,可将其看作见独与观化的统一。只讲化但不能见独,极易流于异化的境地,而不能观化也不能真正地见独。我们说“因是”乃“观化”,“以明”乃“见独”,讲“因是”必须将其与“以明”联系起来,两者如水与倒影的关系,相看两不厌。对“因是”“以明”两者联系地看待,则能明了枢轴居中不动以应无穷的境界,就能体会到“道枢”运转的奥妙。

四、结语

《庄子》一书讲“因是因非”,关于是非的概念在《庄子》中多次出现,人们往往认为,庄子的“两行”观就是指是非两行。但仅仅从是非的角度去探索“两行观”及其“两行”思想所表达的含义,并不能完全展示出庄子“两行”思想所具有的深意。“因是”问题,也是庄子“两行”思想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是”突显了“化”之义。庄子的“因是因非”,是是化,非也是化,化解是非而能不执着于是非。“化”无处不在,不可逃脱,要求我们“顺化而行”。“因是”之化要与“以明”之独结合起来,方法论上要懂得“知止”,否则容易陷于异化之中,不能真正“见独”。“独”则无耦对,而能与天为一,“见独”要有“化”的参与,否则“独”将成为假独,虽被称之为客观但却师心自用,不能与天为一。《周易》讲“穷神知化”,其神化的运行在于向人类彰显自我意识的进境,“神化”如天地万物自然而生成,是相比于“独-化”而言更高一层的展示,是真正自然的指示。“独-化”是修养的目标,“见独”是修养后方能达到的境界,“心斋”、“坐忘”、“知止”是“见独”的重要途径。明了“独-化”之意境方能逐渐向“神化”之意境靠拢。

(作者:陕西省西安市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硕士研究生,邮编7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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