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权: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障
2021-08-14孙乐艳
群众 2021年5期
关键词:监督
孙乐艳
前不久,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党员的党内监督权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行使边界,对新形势下规范党员有效行使党内监督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的历史证明,党内监督是预防权力腐败、防止政权变质、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只有持续深化党内监督,保障党员党内监督权有效行使,才能破解党内长期存在的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问题,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
增强党内监督权的行使自觉
党章规定,党员有“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义务;有“有根据地批评”的权利。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保障党员监督权利。历史和实践表明,党员的党内监督权越是得到充分保障和有效行使,党的领导力、战斗力就越强,党的肌体就越健康。相反,党内监督权缺位或不当使用,就会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条例》规定党内监督权,是对党章中党员相关权利和义务的细化。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党员要将正确行使党内监督权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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