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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调研及思考

2021-08-11陈俊毅

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 2021年8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素质

丁 宇 陈俊毅

(广东警官学院警察研修训练部,广东 广州 510230)

新时代,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权和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任务日益严峻复杂,面对这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公安队伍建设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公安院校招录培养工作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头工程”,直接关系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关系公安机关职责使命的有效履行。全国目前共有 35所公安院校,其中本科院校已达25所[1]。现有教职工1.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近万人,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是公安院校更好地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事业发展,更好地培养高素质公安专业人才的关键所在。

笔者所在的广东警官学院作为广东省公安机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广东省公安机关民警培训的主阵地,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教育并重,在职民警培训设有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和广东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长学校。2020年和2021年相继成立江门、湛江海关缉私局警务实战培训基地等。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多层次、多类别、多元化的公安民警培训格局,业务类别包括入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发展训练、粤港澳警务交流、外警培训等。学院在承担广东省公安厅调训主题班培训任务及各警种业务培训任务的同时,依托广东区位优势,服务全国同行,承接新疆、青海、宁夏、西藏、黑龙江等兄弟省份同行来学院培训进修;并且积极融入外国警察培训体系,服务“一带一路”,至今承办外籍警察培训班34期共556人。近年来,伴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国内外涉网新型犯罪层出不穷,学院在紧跟形势服务全省、全国和外籍警察培训的教学训练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实战化教学,坚持需求导向、课程为王,精心安排教学、训练内容,一直致力于促进学院专业教师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同时对在职民警多期培训班学员开展课程座谈调研和二维码课程评价,并对评价维度、评价内容和评价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发现部分培训课程与学员实际工作需求仍有差距,需要进行课程设置调整,据此,笔者深感全国各地市警察院校专业教师素质能力的高低对平安中国、对完善新时代中国基层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和效能的影响较大,认为有必要对全国公安院校专业教师的素质能力在实践领域与理论研究领域的现状进行调研,以期优化专业师资发展保障措施,才有了以下调研的设计、实施及思考。

1 调研设计及实施

文章以中国知网收录的近28年的公安(警察)院校教师素质、能力或胜任力等相关主题文献、公安院校官网、10余所公安院校的专业教师、教学管理者和来自公安一线驻校教官的访谈结果、外网资料、校内文件与规章制度等相关文献资料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分析、问卷调查和个别电话微信访谈等进行梳理了我国公安院校教师素质能力实践现状及理论研究的进展,探讨公安院校专业教师素质能力发展方向与路径,优化专业师资发展保障措施,以期更好地促进公安教育事业的发展。

2 调研数据统计与初步分析

2.1 公开发文相关文献分析

2.1.1 论文研究概况

笔者于2021年5月31日,在中国知网上检索相关文献,以篇名含有“公安教师”或者“公安教官”或“警察教师”或“警察教官”并且摘要含有“素质或能力或胜任力”做检索词进行模糊检索,检得242篇相关文献。从1994年到2021年5月年度发文量如图1所示,对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研究的总体趋势是呈螺旋上升趋势的,2012年是发文量最多的一年,共发表相关文献20篇,其次是2011年发表了18篇,2020年有19篇。相关文献中资源类型分布为学术期刊论文208篇,硕士论文4篇,其余还有少量的会议论文等;相关文献中,研究的学科领域主要为公安和高等教育,分布为199篇和36篇,其余还涉及外国语言文字、职业教育、体育等学科。242篇相关文献中,文献来源分布(如图2)显示:44篇发表在《公安教育》,15篇发表在《辽宁警察学院学报》,8篇发表在《江苏警官学院学报》等。从作者分布(如图3)来看,撰写相关文献9篇的学者是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宋立渠;湖南警察学院的陈永辉、周鹰,江苏警官学院的王磊各撰写相关论文3篇,其余有15位学者写2篇,写1篇相关论文的作者较多,集中研究该专题的学者人数较少。从机构分布(如图4)来看,较为集中研究该专题的单位有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发表26篇论文),接着是江苏警官学院(发表13篇论文),湖南警察学院发表相关论文10篇,然后是浙江警察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各发表论文9篇、8篇、7篇等,铁道警察学院等5所院校各发表6篇,其余一些院校发表5篇、4篇、3篇等。

图1 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研究总体趋势

图2 文献来源分布

图3 中国作者分布

图4 机构分布

2.1.2 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内涵界定的文献调研

要对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的内涵进行界定需首先要明确素质能力和高校教师素质能力的含义。国际上,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开始研究素质能力,直到1973年,心理学家戴维·麦克利兰教授(David·McClelland)在《美国心理学家》杂志上发表文章《测量能力特征而非智力》,首次明确提出“胜任力”的概念,主张用胜任特征测试预测职业或生活成就[2]。学界较为认同莱尔·斯潘瑟和西格·斯潘瑟于1994年提出的定义[3],即胜任力是指能将某一工作或组织、文化中有卓越成就者与表现平平者区分开来的个人潜在的深层次特征。

调研发现高校教师胜任力内涵的具体表述虽有差异,但也具有一致性:涵盖专业意识、知识、能力、专业价值观和个人特质等可以被测量的特征的综合表现。公安高等教育的行业特殊性决定执教者既是高校教师,又是人民警察。因此,笔者认为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主要包括:政治素质能力、教师职业素质能力、公安专业素质能力。公安专业素质能力又包括公安专业意识,公安专业知识、技能,公安实战能力等。

2.1.3 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模型构建的文献调研

近年来,我国已有不少研究者尝试构建公安院校素质能力或胜任力模型(见表1)。表1基本上反映了模型构建的研究现状。这些模型中,有针对公安院校教师、实战教官、警体教师等的素质能力或胜任力模型,从内容、具体的维度和指标等表现了丰富性与多样性。

表1 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构建或者胜任力模型构建代表性成果一览表

2.1.4 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现状的文献调研

在调研文献中,部分学者阐述了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现状。如石坚[10]对公安专业授课模式现状的分析认为存在教学内容与现实需求脱节、缺乏优质教学资源、授课模式单一、评价模式僵化等;如魏文旻[11]认为公安院校青年教师缺乏公安实践能力、专业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等;蔡炎斌[12]认为公安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缺乏必要的公安实践经验、对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不足、师资队伍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陈永辉[13]阐述了警务实战教师胜任力不足的表现有警务技能掌握不够全面和扎实、安全素养不够、警务业务素养缺乏、法律素养不够、实际运用和分析问题能力不够等。调研文献中,部分学者认为教学内容与实战需求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所授相关公安理论不足以指导鲜活的公安实战。

2.1.5 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提高策略的文献调研

公安专业教师的素质能力是随着公安工作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这种发展是有意识地积极响应公安实战的需要,是积极适应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的需要。通过文献调研,公安高校教师素质与能力的提高策略、途径汇总如下:一是加强教育学习,强化政治第一标准;二是突出师德师风建设;三是科学规划,不断完善专业师资队伍结构;四是采取多种措施强化警察意识;五是建立和完善院局双向交流机制,强化警察实践锻炼;六是围绕实战改进和创新教学形式及方法;七是加强专业教师科研梯队与公安机关密切合作关系,提升专业教师科研创新能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双向良性促进;八是建立完善公安专业教师的评聘、考核、管理、使用和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安专业教师管理机制体制,如创新公安院校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实战部门优秀民警推荐选拔机制等等。

2.2 调研实践应用情况

通过问卷、个别访谈、对公安院校官网调研,发现部分公安院校在师资队伍建设、教师素质能力建设体制机制、教学模式探索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和宝贵的经验。

2.2.1 公安专业师资队伍结构越来越完善

调研发现,近年来公安院校引进了大量博士硕士毕业生,充实了专业教师队伍,极大改善了教师队伍的知识、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师资队伍结构。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江苏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广东警官学院等院校的专业教师素质整体较高,如笔者所在的广东警官学院,师资队伍年龄、职称、学历学位、学缘结构合理,能满足教学需要,目前在公安专业教师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占比约52%,硕士及以上学位占比68%,45岁及45岁以下中青年专业教师占比约为50%。

2.2.2 公安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经验

通过调研发现,近年来,公安院校比较注重“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通过战略合作、制定相关制度、措施、配套考评机制等方式培养,取得不错的效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官网显示现有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聘任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23人,客座教授80余人,教官300余人,拥有一支教师与教官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素质高、结构良的师资队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4]注重“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的培养,该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与教育部东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发展中心建立了合作机制,开展“教师教学能力与综合素质提升”研修活动;与清华大学学堂在线合作,开展“雨课堂”智慧教学工具应用培训,促进现代教育技术与实战化教学深度融合。湖北警官学院制定完善了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现有双师型教师22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9%,坚持教师教官双向交流制度[15]。江苏警官学院建设专任教师与外聘教师搭配合理的师资队伍,优化了师生比[16]。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通过与公安厅深入开展“厅院一体”的战略合作,实施了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养、综合管理人才素质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等五项人才培养重大工程,以“内培外引”形式和有力的制度保障建设“双师型”的教学团队,充分利用公安部“东西合作”项目、教育部“国培计划”,有序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提高教师的实战能力和“双师”素质;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教学管理制度,以公平、公正、透明的量化选优方式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17]。广东警官学院多措并举,先后积极配合完成了公安部2015—2017年的“双千计划”和开启广东版的“双千计划”,近两年学院认真执行广东省公安厅开展的校局双方人才互育计划,即“双育计划”。同时加大教学团队建设力度,如打造融合学院专业教师、公安机关业务骨干和实战教官优势互补的培训教学团队10余个,包括刑侦业务、毒品犯罪侦查业务等;如学院教师在2015—2020年学院教师外出为实战部门送教300余人次,送教课程达240余门。

2.2.3 教学模式探索经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坚持“理论与实战相结合”,不断加强课程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实践和案例教学,进一步突出公安特色,建立了课堂教学与警务实践相结合、重视实践能力培养、“教、学、练、战”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做到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教法创新和管理创新。山西警察学院的石坚从公安职业教育模式角度撰文介绍了该院多学科协作案例教学模式,对于为实战部门服务的应用型专业教学而言,通过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资源的进一步丰富,推广性较好,有利于同行院校之间交流、评教,拓展专业教师的视野和思路,分享较好的经典案例和教学设计,进而提升教学效能;通过建立包括学科教师、教学团队、实战部门的教学评价体系有利于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提升和学生专业能力水平的培养[10]。云南警官学院注重梯队培养和完善教学科研考评机制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举措。在梯队培养方面,学院对青年教师实行“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培养方式,以熟悉教师岗位和选择公安对口专业锻炼交替进行的形式,使专业理论知识与公安工作实际相融合,提高教学质量。在提升教学及科研水平方面,学院实行定岗定责、研教结合的考核方式,制定专业教师的培养方案和考核标准,并建立教师教学效果动态评价和反馈机制,帮助教师及时改进完善,提高教学与科研的效果[18]。

3 公安院校专业教师素质能力建设机制思考

结合文献及问卷、访谈调研情况,围绕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笔者梳理出几点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培养机制构想。

3.1 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一体化搭建教师素质能力发展平台

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发展是提高公安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它是系统工程,需要从公安教育事业发展、公安院校建设发展和教师教学组织发展三个层面,一体化地搭建教师教学发展平台[10]。公安高等教育领域需立足全球化合作共赢的总体安全观、新安保理念和基层治安治理体系和能力框架,系统规划、设置公安院校专业教师职业规范与素质能力标准,依托部属公安院校和发展较好地省属公安院校建设全国性的公安师资教育培训中心,开展公安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班,加强党建、师德、教师教学能力、教师公安实战能力建设。公安院校应根据服务面、定位的目标、专业学科优势及公安人才培养的需求,建设实体化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有规划地开展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建设服务实战、引导教师融入实战、引领实战的常态化发展机制,做好教师教学发展数据库的建设,开展个性化靶向的专门培训。教师教学组织需始终坚持教学、科研、实战办案三结合,不断优化教、研梯队建设,建设团队“传、帮、带”常态化工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团队整体和个人的优势发展。

3.2 在公安院校建设发展的中观层面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公安院校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安预备人才的培养及国内外在职民警的培训,其核心力量是专业教师。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专业教师的素质能力,决定着公安后备人才出炉时的质量及个体成长性潜质习惯的养成水平,决定着在职民警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3.2.1 切实完善制度规定,营造重视专业教师素质能力的氛围

对教师人才结构、发展规划、制度规定等方面作出科学、切实的调整与完善,并确保制度规定的延续性及相对稳定性。如出台到实战部门锻炼、调研的制度规定,同时让挂职专业教师和驻校教官阶段性地双向流动渠道畅通,“双师型”教师在质和量上稳步提高,切实发挥中坚作用;建立校、系(部)两级的教师职业生涯支持体系相关制度等。

3.2.2 改革和创新教师队伍管理模式和体制机制

不断创新教师的引进和培养、培训机制,如在引进专业人才上,建立实战部门优秀民警推荐选拔机制,在专业人才培养上,建立“老”带“新”一对一全负责模式导师制,并将导师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成果纳入年终考核机制;不断改革和完善教师考核机制,包括常规的师德、业务素质、教学、科研情况等纳入考核范围,还应将服务公安实战情况纳入考核范围,注重公安实战业绩考评,量化考核成绩,同时将考核结果与晋职晋级、评优等挂钩,奖励并重用优秀者;鼓励冒尖,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运行机制;通过各种措施激励教师自我教育,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3 进一步搭建校局合作平台,与各级公安实战部门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鼓励专业教师深入实战,进一步提升紧贴实战的知识和相关研究水平,善于在授课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研究成果进一步用于解决公安实战难题、指导办案方向、预测犯罪趋势,在服务实战中引领实战。

3.3 公安专业教师教学组织发展的微观层面,做好专业课程团队建设及教师个人职业规划的工作

教学管理部门、教学系部及其教研室是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在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培养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对于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培育而言,可以通过统筹安排专业教师素质能力的培养锻炼、构建课程团队和探索诸如多学科协作案例教学的公安职业教育模式、给新进教师安排导师、集体备课、学习交流、系部与业务警队对接及评价等途径发挥应有的作用,提高服务面向的教学质量和水平。

在前述“宏观”“中观”层面必须做出各种努力以外,最后落实的关键点就是教师个人[19]。美国心理学家、管理理论家弗雷德里克·赫茨伯格提出基于工作动机的理论——双因素理论:工作内容本身是激励因素,工作环境是保健因素,良好的保健因素最终需要教师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从内因上发力促进激励因素。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外因论有异曲同工之妙。首先,专业教师要进一步增强职业规划意识,取长补短,形成个人的专业特色。其次,用发展的眼光,勇于实践,进一步增强实战需求导向的教学意识和行动。专业课程教学素材以公安实战业务为导向,既来自基层最新业务相关动态与形势,也可以来自前沿研究。再次,多渠道、全方位吸收公安业务知识和技能。教师个人可采取包括随堂听课、旁听在职民警培训课程、向理论学习、向资深同行学习、向公安实践学习、向公安一线的业务骨干教官学习等等一切可能的手段、渠道,积极主动吸收公安业务知识,增强业务能力。

4 结语

知网收录显示我国对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的理论研究近30年,但总体水平还不高,表现在:在检索的242篇相关文献中,按照相关度排序的前200篇论文的指标分析显示“篇均被引数”为1.38,“下载被引比”为0.02(下载1.6万次,引用是200多次);同时从参考文献的总体趋势看,近几年的参考热度低于过去2000—2012年的热度,但2020年参考引用热度稍有回升。在未来的研究中,应不断拓展研究的视野,借鉴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新加坡、加拿大等一切先进的警察教育理论和经验[20],结合中国的国情、警情,从师资队伍结构、实战化能力、整体素质、考核评价体制和教师教学等方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提升机制和体系,以适应全球化背景下不断发展变化的国际犯罪和反恐形势的需求;同时进一步深化对于公安专业教师素质能力的一些基本问题的认识,并不断地改进研究方法,让理论研究成果进一步在实践领域开花结果,奋力推进新时代公安教育事业,为公安事业发展和公安队伍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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