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背景下中兴通讯盈余管理行为研究
2021-08-10徐倩文
今日财富 2021年21期
徐倩文



股权激励有效地解决了现代公司委托代理问题。但是因为我国证券市场制度不完善,被激励者很可能为了达到行权条件获取个人利益而进行盈余管理行为。本文以中兴通讯为研究对象,采用案例分析法分析了该公司股权激励背景下该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最终从政府与企业两个角度提出治理措施。
一、中兴通讯股权激励情况介绍
在中国4G建设在2014年达到顶峰,中兴通讯作为国内通信翘楚,凭借其国内市场份额必然会使2014年业绩出现大规模增长的背景下,中兴通讯在2013年推出了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方式,激励对象范围较集中,共计1528人。本次总体授予数量是10298.9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时期公司总股本额的3%,行权价格定为13.69元/股,有效期是5年,本次方案解锁条件采取了“双考核制”,其中包括个人考核:员工个人KPI考核指标与业绩指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增长率。
二、股权激励下中兴通讯盈余管理存在性分析
(一)总体经营成果分析
中兴通讯作为通信行业的翘楚,从1985年开始到2011,发展势头强盛,经营状况良好。由表2我们可以看出2012年中兴通讯首次出现亏损,2013仍然没有扭转营业利润,2014年是业绩指标的第一年,营业利润扭亏为盈,较2012年增长约15.5亿,在加上营业外收支,最终使得利润总额增长了约17亿,净利润增长了约13亿。在没有“戴帽”的情况下,达到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从这点来看,中兴通讯有较强的利润操纵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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