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涉税信息共建共享优化研究
2021-08-09王志国孙丹
会计之友 2021年15期
王志国 孙丹


【关键词】 第三方涉税信息; 信息共享; 税收征管; 信息不对称; 纳税信用
【中图分类号】 F812.4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1)15-0114-06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电子商务、线上交易等模式逐渐成为人们的日常交易方式,这种线上交易具有隐蔽性、流动性等特点,导致我国的税收征管愈加困难。但现代新兴技术的兴起也为税收征管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利用“互联网+数据共享”这一理念,税务部门能够增强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掌握,从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以及税收遵从度。纳税人的相关涉税信息是税收治理过程中十分重要的资源,如果税务机关能够和有关单位部门之间进行共享,可以有效解决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及时将第三方涉税信息转变为税源管理信息,从而提高税收治理能力,提升我国税收治理的信息化程度[ 1 ]。
对于“第三方信息”“涉税信息”等概念,我国在立法过程中没有明确界定,大多数学者在进行分析时主要依据《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和《税收征管法》第六条规定的“涉税信息”进行拓展。涉税信息具有客观性、针对性和广泛性等特点,基于以上界定,本文所讨论的涉税信息是指除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外,能够反映纳税人和纳税单位日常生产经营的各种信息。如此广泛的涉税信息获取通常需要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作为税收征管过程中的重要一环,第三方涉税信息的使用能够缓解征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也为应对税收风险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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