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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东赋权主义和股东赋能的规则构造

2021-08-09高丝敏

东方法学 2021年3期

高丝敏

内容摘要: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改革呈现出股东赋权主义的趋势,通过增强股東尤其是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力,降低公司两权分离所带来的代理成本问题,例如股东代理投票权规则、投票权征集规则、股东的查阅权规则和股东提案权规则等都是典型的例子。然而,上述规则在对股东进行赋权的同时忽视了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可能带来的被代理人成本问题,从而影响了股东行使权利的实际效用。降低被代理人成本问题的关键在于提升股东参与治理的能力,降低股东参与的冲突成本,这就需要在现有的股东赋权规则的基础上增加股东“赋能”的纬度。公司治理的数字化,尤其是区块链技术在上市公司的试点应用,提供了一个可能改进股东“赋能”规则的进路,通过分布式记账和共识机制降低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我国未来公司法修改也需要面向未来,在规则构造上体现数字化发展对于公司治理的影响。

关键词:股东赋权 被代理人成本理论 股东赋能 区块链 公司法修改 数字化治理

中图分类号:DF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039-(2021)03-0056-76

引  言

公司治理的三大要素是管理层的权责、董事会和其他委员会的结构以及股东权利。〔1 〕理想的公司治理模式应当是多主体参与的复合结构。但是,在信息高度中心化控制下,广大股东难以通过积极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公司的权力结构成为单一的少数群体控制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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