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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教育观视角探索“国字号”校外教育机构发展

2021-08-09翟柳

中国校外教育 2021年7期

翟柳

摘  要:本文旨在分析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大量出现、破坏良好教育环境的大潮下,作为“国字号”的当前校外教育的主体——少年宫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下一阶段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大教育观;校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

所谓大教育观,“是指对社会全体成员实施持久的、全过程的具有全面性教学内容的教育观”。在教育范围上强调教育对象的广泛性;在教育性质与作用方面强调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的不可分性;在教育目的方面强调培养有助于社会发展的全面素质的人才;在教育内容方面强调要有整体性与全面性。从这几方面不难看出,校内外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都在此范畴。大教育观必须是从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过程、教育方式等诸方面进行的一次深刻革命。如何从大教育观视角研究校外教育在新时代应该发挥的作用,探索“国字号”校外教育机构的发展路径是我们的方向。

一、当前校外教育的主体分析

(一)少年宫和青少年活动中心

“少年宫”,是苏联对国办校外教育的一种称谓,在50年代初由宋庆龄引入到中国,1953年6月1日 “中福会少年宫”成立,此后各省会城市相继建设了一批国家出资兴办的事业单位性质的少年宫、青少年宫。以兴趣小组活动的方式为国家选拔、培养艺术、体育、科技等高技术人才。改革开放后,少年宫开始面向社会开展以普及文化艺术为内容的非营利性培训班,受到家长和孩子的欢迎,但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在市场经济指导下的公办青少年活动中心在各地兴起,由此形成我国特有的以青少年兴趣特长培训与主题教育活动为内容的校外教育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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