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动作定义的研究
2021-08-09袁晨辉贵教授
安全 2021年7期
袁晨辉 傅 贵教授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北京 100083)
0 引言
不安全动作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对不安全动作的定义、分类、识别方法等进行科学、准确的说明与描述是非常基础和重要的工作。然而,研究发现,我国各类标准与体系文件中,只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中有“不安全动作是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并将其细分成13类。但是细分出的13类不安全动作存在交叉部分,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类别不独立、不“穷尽”,内容也存在欠缺。这为识别和预防不安全动作带来不便。
为更准确定义和更好地识别、预防不安全动作,本文将以海因里希各版本的《产业事故预防》为基础,研究它们对不安全动作的定义,探究其与事故致因模型的关系,得出不安全动作的来源、分类、发出者等内容。
1 海因里希对不安全动作的定义
1.1 海因里希1931年的定义
海因里希在《产业事故预防》(1931年版)中提出事故三角形理论,并认为98%的事故是可预防的,2%的事故是不可预防的,且在98%的可预防事故中将事故原因归为“监管”和“物理”2方面的原因,所占比例分别为88%和10%。监管原因包括错误指令、员工能力不足、不安全动作、精神和身体不健康等因素;物理原因包括物理危害、设备缺陷、不安全建筑、服装服饰不适合等因素。
结合其事故致因理论,该著作从2方面对不安全动作进行定义,包括“冒险动作(Chance Taking)”与“仓促动作(Haste)”。冒险动作指“虽然可能不违反任何特定的安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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