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责任制、官员理性行为与公共政策走样
2021-08-06段静原珂卢扬帆
党政研究 2021年4期
段静 原珂 卢扬帆


〔摘要〕目标责任制是公共政策研究领域的重点和难点。本文以G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为例,通过观察政策设计、政策执行和政策监督等环节,探究目标责任制、官员理性行为对政策效果的作用机理,并试图突破固有研究范式探寻一个新的逻辑进行诠释。研究发现:政策主体都有一定的公共服务动机,构成驱动政策设计臻于完善和执行趋于有效的正向动力(M);而目标责任制特别是其中的目标分解及考核压力,构成政策主体被迫权衡乃至选择策略性行为的负向阻力(R)。实践中这两种力量始终处于博弈状态,当政策主体的公共服务动力强于目标考核所带来的阻力(M>R)时,政策实施趋于理想;而当两者力量相当(M≈R)时,政策效果呈现不稳定状态;当前者不抵后者(M 〔关键词〕目标责任制;官员理性行为;公共服务动机;公共政策 〔中图分类号〕D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21)04-0030-11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财政、行政及社会管理体制逐步转型。在财政上从包干制向分税制转变(大量增加专项转移支付)、在行政上强化中央与地方分级治理(形成责任-利益连带)、在社会管理上以项目制取代单位制等。目标责任制(或称项目制、行政发包制等)正是在这些实践基础上逐渐衍生成为政府治理的重要制度形态。“它不仅指某个或某类项目的管理制度或运作过程,更是一种思维模式,决定着国家、社会集团乃至个人构建决策和行动的战略或策略。”……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