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除长效避孕措施后育龄妇女妊娠率的变化
2021-08-05陈多珍宿喜萍柳金梅
中国妇幼健康研究 2021年7期
关键词:研究
陈多珍,张 晶,高 珊,宿喜萍,柳金梅
(1.西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甘肃 兰州 730000;2.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 甘肃 兰州 730000;3.甘肃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服务中心,甘肃 兰州 730000)
在“全面二孩”和“再生育”背景下,2016年全国6省12市对育龄妇女生育二孩意愿进行调查显示,有24.4%的人计划生育二孩且有时间安排,另有5.1%的人只计划生育二孩[1]。在计划生育二孩的人群中,部分育龄妇女使用了各种长效可逆避孕制剂(long-acting reversible contraceptives,LARCs)。本文通过对使用宫内节育器(带铜IUDs)、皮下避孕埋植剂(简称皮埋,非生物降解型)、曼月乐(Mirena®)去除后,以及输卵管再通术后的411例育龄妇女的生育力恢复情况进行了分析,旨在为育龄妇女选择避孕方式及再次妊娠提供咨询依据。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在西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妇产科、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科、甘肃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就诊,且两年中有生育二孩意愿的育龄妇女411例为研究对象。
1.2纳入与排除标准
1.2.1纳入标准
①年龄为20~40岁;②有意愿生育第2或第3个孩子;③夫妻同居;④月经规律;⑤经基础体温和激素水平测定无异常,并确定有排卵功能;⑥阴道分泌物检查无异常;⑦B超检查无异常;⑧受术者配偶常规精液检查正常;⑨避孕装置类型为避孕套、IUDs、皮埋、曼月乐及行输卵管结扎术;⑩签订入组知情同意书并自愿接受电话随访。
1.2.2排除标准
①取器术后发生并发症、合并症;②哺乳期妇女;③月经不规则;④阴道炎及盆腔严重疾病;⑤吸烟;⑥未按规定进行短期避孕,违反实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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