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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的困惑及对策

2021-08-04冯少玲

广东教学报·教育综合 2021年65期
关键词:学习评价困惑道德与法治

冯少玲

【摘要】评价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小学《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是《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通过学习评价,检验《道德与法治》教学效果,增强《道德与法治》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提高道《道德与法治》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当前小学《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存在评价主体单一、评价内容封闭、评价方式呆板等困惑,其破解的策略是评价主体应多元化、评价内容应动态化和评价方式应多样化。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困惑;对策

新课程提出了“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评价改革新理念。评价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学习评价是以“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为目的的内部非正式评价。学习评价既注重目标取向,也注重过程取向,其根本特征在于促进学生有效学习与教师专业发展。小学《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是《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由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构成。通过学习评价,检验《道德与法治》教学效果,增强《道德与法治》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提高《道德与法治》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但是,当前小学《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需要加以探索破解。基于此,笔者结合自身教学实践,针对当前小学《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存在的困惑及对策进行探究。

一、小学《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的困惑

(一)评价主体单一

在传统教学中,教师是课堂上的主宰者,是控制课堂的主角;而学生是配角、是听众。教师所运用的教学模式,往往是“一言堂”“满堂灌”“说教式”等;学生很少能自由地学习,常常是被动地接受知识。学生的主体地位明显缺失。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就是单一的评价主体,学生不能参与其中进行评价。对于学生的学习表现情况,教师说了算。教师即是“法官”或“裁判”,给出相应的分数或等级,就完成了对学生的学习评价。

(二)评价内容片面

一直以来,小学《道德与法治》评价内容比较片面,评价标准不合理、不客观、比较随意。教师往往注重评价学生的学习结果或学习成绩,但却忽视了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也忽视了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只关注到学生的学习结果或学习成绩的评价。这显然是片面的,未能真正达到《道德与法治》教学的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学生健康全面的发展。另外,学习评价所具有的管理、调控、导向、诊断、动机激发等功能,在教学实践中也未能获得充分体现。

(三)评价方式呆板

在传统思品教学中,学习评价方式比较呆板,很多教师倾向于采用量化评价、终结性评价等方式,但忽略了对学生学习的质性评价、过程性评价,没有关注到学生的个性成长特点。量化评价、终结性评价是静态式评价,而质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则是动态式评价。两者之间只顾其一,显然难以达到良好的评价效果。在学习评价中,教师的评语单调枯燥,以致学生缺乏真切的情感体验,约束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这样的课堂显得乏味沉闷,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

二、小学《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的对策

(一)评价主体应多元化

学生是学习评价的对象,所以也应该是评价的主体。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不仅要有教师对学生进行评价,还要有学生、家长等参与评价,从而构成“三位一体”的评价主体。这样才能从课堂表现和课后表现两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价。为了更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科素养,让学习评价发挥出应有的功能,教師应灵活运用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师生互评、生生互评、小组互评等方式,使评价主体多元化,增强评价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教师在学习评价中发挥的是组织、指导和促进的作用,但在对学生的学习评价中并不是全面的评价。对学生更全面的学习评价,除了要有教师的客观评价,还要有小组成员的评价和家长对子女的评价。小组成员的评价可让学生更加明晰地了解到自己的学习效果,促进小组成员共同提升;而家长对子女的评价,可让家长加深对子女学习情况的了解,与教师形成教育合力,提高家庭教育的效果。

如,部编版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二单元第1课《人民代表为人民》,由三个活动环节构成:一是同伴谈看选举宣传公告经历,感受选举权利:二是情境模拟,了解人大代表职责与选举方式;三是读懂宪法规定,了解代表选举资格。通过活动探究、互动交流,教师引导学生认识到“选举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是责任的体现”,从而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主人翁精神。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多种评价方法对学生进行学习评价,如,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同伴互评等,彰显评价主体多元化,从而及时地观察到学生的学习表现以及知识技能掌握情况,实现课堂的有效性教学。

(二)评价内容应动态化

新课改提倡“发展性评价”,以学习评价结果来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因此,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不可墨守成规,而要以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学生,肯定学生,欣赏学生,期待学生表现得更出色,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成就感。如,当学生主动回答问题时,教师应给予激励性评价,及时肯定学生的想法,并巧妙地指出不足之处,促使学生改进错误,继续努力做得更好。学习评价的标准应有差异性和层次性,评价内容应兼顾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避免静止而片面地评价学生。例如,对于学困生,应侧重于表扬,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对于中等生,主要侧重于激励,并巧妙地指出他们的不足;对于优等生,则要适当地提高要求,对他们综合的学习能力进行评价。此外,教师要关注学习评价的阶段性。学习评价应当贯穿于学生学习的整个过程,将学习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的成长档案袋中,形成完善的学习评价资料,促使学生不断进步。

学习评价应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小学《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不仅是为了考查学生达到的学习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和教师的《道德与法治》教学,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教师不但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关注学生其它方面的学习表现,尤其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评价方式应多样化

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应使用多样化的学习评价方式,而不是局限于知识评价与结果评价。教师可以整合卷面评价、日常评价、活动评价等评价方式,建构更具综合性的学习评价体系与机制,以多角度、多方位地评价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素养,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能力等。运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可以打破传统的单一化评价方式,确保学习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教师要适时把握激励评价时机,深化学习过程评价,将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量化评价与质性分析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体现“多元整合”,让评价成为学生学习能力发展的“催化剂”。

在小学《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上,笔者一般这样做:(1)问卷调查,结合教学实际情况,设计有关调查问卷,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2)行为观察,即随时关注学生的学习行为表现,做好具体的记录;(3)访谈交流,依托形式多样的谈话,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通过这些有效策略,笔者深入地了解了学生各方面的学习情况,然后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价。笔者还密切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能力等情况,对不同的学生使用不同的评价方式,如,在活动中评价、在作业本上旁批评价、使用成长档案袋进行评价等。多样化的评价方式,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主动从学习中提升自身的核心素养,确保学生能够循序渐进地提高道德与法治意识。

综上所述,《道德与法治》课是教师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帮助学生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平台。小学生正处于成长的重要时期,他们的学习与成长需要得到教师科学的引导和有效的帮助;而学习评价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能够发挥有力的推动作用。因此,《道德与法治》教师应当充分利用好学习评价这一重要手段。

[本文系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教学专项研究课题“小学《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方法探究”(课题编号:GDJY-2019-A-df16)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胥小燕.小学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广西教育,2014(8).

[2]陈勇.思想品德课学习评价方式的思考[J].教育艺术,2006(6).

责任编辑  温铁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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