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安全积载和隔离
2021-08-03夏少生
集装箱化 2021年5期
夏少生
近年来,随着化工产品的广泛应用,危险货物集装箱海运量显著增长。为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必须在船上正确积载和隔离危险货物集装箱。本文结合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危险货物申报要求、船舶风险区域划分、船舶配载软件应用等,探讨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安全积载和隔离的常见问题,以期提高危险货物集装箱海运效率和安全性。
1 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要求包装危险货物运输应当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危规》)的规定。违反《国际危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证书(以下简称“危险货物适装证书”)及港口国当局的相关规定,均有可能导致船舶在港口国监督检查中被滞留,从而影响船舶正常运营。
1.1 《国际危规》的规定
《国际危规》是由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关于包装危险货物海运安全的强制性指导规则,每2年修订1次。2020年11月4―11日,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2届会议审议通过《国际危规》40-20修正案。经40-20修正案修订的2020版《国际危规》自2021年1月1日起自愿实施,并将自2022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经39-18修正案修订的2018版《国际危规》的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
《国际危规》修正案的内容不仅涉及危险货物品名和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的更新,而且涉及危险货物积载和隔离要求的更新。例如:2018版《国际危规》和2020版《国际危规》分别对第3类危险货物三乙胺(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为UN1296)和甲醇钠乙醇溶液(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为UN1289)新增隔离要求SG35,即与酸类货物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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