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益衡量视角下防卫过当罪刑关系研究
2021-08-02刘崇亮
江汉论坛 2021年7期
摘要:以法益衡量原则作为变量设计的思路,建立防卫过当案件罪刑关系的回归模型。第一次回归结果显示,虽然总体上防卫过当案件实现了罪刑相称,但作为基础罪量的危害结果和罪过对刑量的影响差距过大,罪过对刑量的影响极弱。第二次回归结果进一步表明,即便加入了七个情节罪量,危害结果也对防卫过当案件的刑量起着绝对支配作用。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在于法益衡量原则向量刑结果中心主义的异化。应当树立法益衡量原则下的综合量刑观,不仅应综合衡量实际发生的损害,还应综合衡量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在量刑指导意见中应当规定防卫过当的量刑准则以实现量刑规范化。
关键词:防卫过当;法益衡量;罪刑关系;回归分析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再犯罪风险评估视野下中国监禁刑改革实证研究”(20YJA820012);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资助项目“罪犯风险评估制度的本土化构建实证研究”(2020PJC106)
中图分类号:D9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1)07-0130-07
一、问题与研究进路
(一)法益衡量与防卫过当的诸问题
因为所持的价值立场与方法论的不同,关于正当防卫的正当化根据似乎陷入了非此即彼的“旋转门式的讨论”之中。持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渐成为有力学说,以结果无价值论为导向的法益衡量说或优势利益说受到了难以避免的批评。劳东燕教授认为基于结果主义逻辑的结果无价值论在正当化事由根据方面采取的是法益衡量说,这种“结果==>行为”无论从解释论还是从方法论、逻辑或刑事政策的角度看都存在缺陷,从而导致广泛地认定防卫过当,过于缩小正当防卫的范围。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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