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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0年烟台市群体性突发事件流行特征分析

2021-07-30吴明顺冯嘉巍

中华灾害救援医学 2021年7期

丛 霞,张 晴,吴明顺,杨 坤,冯嘉巍

院前急救是指在到达医院之前对遭受各种危及生命的急症、创伤、中毒、灾害事故的伤病员进行的紧急医疗救护,包括现场紧急处理和监护转运至医院的整个过程[1]。除承担日常120急救任务外,院前急救还参与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医疗救援处置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突发事件定义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本文所讨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因同一种或一种以上致病因素同时造成3人次以上患者[2]。120院前急救是群体性突发事件伤病员救治的首要环节,本研究重点分析我市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特点和可能原因,为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资料来自烟台市120急救指挥中心120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选取2016-01至2020-12共2 773起单次事件3人及以上伤病员群体性事件的数据记录,数据根据呼救者对伤员人数的描述,由调度员标定为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伤员人数、死亡人数、事故类型、等级等信息以参与事件救援的出诊医师回传的电子急救病历记录为准。我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采用分级管理,把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和一般突发事件(Ⅳ级)[3]。本研究根据事件总救治人数进行分级,3~5人定义为小型,6~10人定义为中型,11~20人定义为大型,20人以上定义为特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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