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发展规划制度研究—基于全国省市县三级问卷调查的分析
2021-07-30□刘泽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规划
□刘 泽
[清华大学 北京 100084]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编制并实施了十三个五年规划(计划),成为世界上规划体制实施时间最长的国家。一部规划发展史就是一部改革创新史,改革开放以来,规划在编制程序、规划内容和规划体系等进行了持续的调整完善和探索创新。例如,“十五”计划首次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十一五”规划首次提出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以及首次明确衔接协调和评估调整机制等。但是,长期以来,部分官员和学者对规划相关制度执行情况持不同观点:编制决策方面,王绍光等认为五年规划已经成为我国乃至世界上参与民主和协商民主的典范[1],但杨伟民认为五年规划编制过程随意性较大、地方领导话语权过大,听取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意见不够充分[2];衔接调整方面,鄢一龙认为由于政府换届是在五年规划中期完成,新任领导需要在前三年完成上届政府制定的规划,这有利于保证规划延续性[3],但袁喜禄认为有些地方领导上任后想调整规划,导致“一届政府一个规划”现象常常出现[4];实施执行方面,Heilmann、鄢一龙和唐啸等认为中央通过正式和非正式激励能够推动地方政府100%完成约束性指标[5~7],但是房维中多次质疑约束性指标数据统计的权威性和真实性[8]①。
为了求证以上观点孰对孰错,本文在界定规划编制决策、衔接调整和实施评估等概念的基础上设计问卷,面向发改系统直接分管或参与规划编制工作的官员展开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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