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城市规模视角的户籍异质性对农民工收入的影响
2021-07-29方小姣周毕芬修京妮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方小姣,周毕芬,修京妮,丘 悦,陈 静
(福建农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城镇化已经从原来注重数量到如今注重质量,应把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就业质量作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目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止到2019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60%,比上一年提高1.02%,其中,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4.38%[1]。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必经之路。自实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迈向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劳动力市场也随之得到改善,许多农村劳动力放弃生产率较低的农业就业,大量涌入城镇地区就业。一方面为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贡献了大量的人口红利,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农村居民自身的家庭收入。但由于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以及户籍制度,即便农民工与城镇职工都处在同一地域工作,他们在各自的行业、岗位上获得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的差异都是非常显著的。近年来,与非农业户籍居民截然不同的是,在大城市的农民工,其就业匹配效率有所提高,但仍然无法获得全部厚劳动力市场优势[2]。户籍管制形成了城乡劳动力的市场分割[3],本地人口农民工因户籍歧视导致的工资减损率达到6.4%,流动人口的农民工受到“户地双歧视”,工资率由此减损9.3%,其中户籍歧视占比2.9%[4]。由于劳动力供需格局的变动和国企改革,近些年,户籍就业隔离减小,但是外来人口公有单位进入难问题仍然存在[5-6]。……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