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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比较理论视域下直播“打赏”的情感机制

2021-07-27杨婷丹

新媒体研究 2021年8期

杨婷丹

关键词 网络直播;“打赏”;社会比较理论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21)08-0113-03

直播是互联网的一道景观,在资本和技术的助力下,生产主体、传播平台和观看用户三者相互作用,将网络互动推入低成本的“全民摄像头”时代。不同于电商直播中的网络购物,“打赏”是指用户在观看主播秀舞技、玩游戏或仅仅在闲聊的过程中付费购买平台的虚拟礼物送给主播,使其在平台抽成后获得实际收益。以秀场女性主播为例,她们的主要工作是与用户闲聊并展示才艺,有意识地整饰和呈现情感[1],塑造诸如温柔体贴、直爽率真之类的“人设”进行半表演式的情感劳动。相应地,用户有道德和情感义务自觉选择赠送其一定数额的礼物作为报偿。用户消费后获得的既非物质实体,也非一般意义上的精神文化服务,而是心理层面的个性化满足,包括表达对主播的喜爱、引起他人注意、赢得自尊、产生依恋等情感体验。

日前,某国有企业原会计侵占超过386万元的公款进行“天价打赏”,只因盲目迷恋女主播。更有六旬老人为未谋面的“干儿子”消费30余万元,获得专属的嘘寒问暖待遇。诸如此类的社会新闻不胜枚举。直播“打赏”背后并非只有经济层面的虚荣和攀比心理,还有不区分性别、年龄、地域、收入水平的更深层次的情感较量。

1 理论概述及研究框架

1.1 社会比较理论概述

社会比较理论经历了从观点、地位的比较到情绪比较,再到对社会交往的各因素展开比较的泛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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