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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民过期药品回收情况调查研究

2021-07-23陈佳丽周文皓周媛

中国经贸导刊 2021年17期

陈佳丽 周文皓 周媛

摘 要:为了掌握佛山市民过期药品回收情况,就佛山市民对过期药品危害的了解、回收态度及处理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87.3%的市民在服用药品前查看保质期,72.6%的市民选择将过期药品扔到垃圾桶,96.2%的市民愿意参与到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中。正确处理过期药品,必须加强市民对过期药品危害的认识,同时传播正确处理过期药品的做法,积极引导市民参与过期药品回收工作。

关键词:处理方式 过期药品 回收

药品有效期是表示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储存,药品质量能够保证的期限。当药品未在有效期内使用而出现质量问题的,即为过期药品。过期药品不仅失去药性价值,而且还会引发系列问题如服用过期药品危害到自身生命安全,当过期药品处理不当时还会对环境产生污染等。国家实施的非处方管理制度和人民健康意识的提高为市民自主选择非处方药品鉴定基础。但由于药店的增多,折扣优惠机会的增加使得市民购买了许多不需要的药品。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管理局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至少有80%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过期药品的习惯。据统计,我国每年的过期药品数量高达1.5万吨,对环境与市民的健康都产生很大程度的危害。《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超过有限期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但目前还没有出台关于过期药品回收处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责任主体。过期药品回收工作需要国家建立健全关于过期药品处理方式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起完善的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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