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非替尼联合放疗治疗非小细胞肺癌脑转移的临床疗效观察
2021-07-22唐广雷
唐广雷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人民医院 肿瘤科,江苏 盐城 224600)
0 引言
肺癌属于临床常见的一种恶性肿瘤,在多因素的联合推动下,肺癌发病率、死亡率居高不下。不完全统计,我国肺癌患者中约有80%为非小细胞肺癌,而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早期并没有典型的临床症状,所以大部分患者在被确诊时就已经处于晚期,从而延错过手术治疗的最佳时机[1]。所以目前临床治疗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多以放化疗以主要治疗方式。研究指出,脑转移是导致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死亡的重要原因,而常规的全脑放疗并不能有效抑制患者病情进展,因此需要联合其他药物开展治疗。为体会对非小细胞肺癌脑转移患者实施吉非替尼联合放疗治疗的临床价值,特将82例非小细胞肺癌脑转移患者纳入研究。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遵从“平衡序贯法”分组,择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人民医院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内82例非小细胞肺癌脑转移患者分为对照组(40例):男25例,女15例;年龄59~72岁,平均(64.58±5.48)岁;病程2.5~9个月,平均(5.56±0.75)月。TNM分期:Ⅲ α期13例,Ⅲ b期14例、Ⅳ期13例。观察组(42例):男30例,女12例;年龄59~71岁,平均(64.36±4.15)岁;病程2.5~8个月,平均(5.15±0.36)月。TNM分期:Ⅲ α期11例,Ⅲb期18例、Ⅳ期13例。借助SPSS 22.0软件分析两组资料,P>0.05
1.2 方法。对照组常规放疗治疗:借助直线加速器对全脑进行放疗,对穿两侧野实施常规放疗,总照射剂量控制在30 Gy,每次照射剂量控制在3 Gy,共治疗10次,每周治疗次数控制在5次。观察组以对照组常规放疗治疗为基准联合吉非替尼治疗:常规放疗具体操作同上;后指导患者口服250 mg由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生产的吉非替尼(国药准字 H20163465),每次250 mg,每天一次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