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不当标注基金项目”的现象及校正措施
2021-07-20张迪崔月婷胡欣
今传媒 2021年6期
张迪 崔月婷 胡欣
摘要:本文主要探讨学术论文“擅自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助”(以下简称“不当标注基金项目”)的现象及原因,并初步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通过查阅学术期刊稿约、规范、章程等,了解我国对学术论文标注基金项目的规范,结合笔者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此类情况,发现学术论文不当标注基金项目的类型主要有无关型、冒用型、挂名型、伪造型、过期型等;原因主要有作者为获得学术期刊对基金论文的优惠政策,学术期刊为提高“基金论文比”等。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作者、编者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应做好诚信建设,建立学术论文标注基金项目的学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完善相关监督惩处办法,避免此种现象的发生。
关键词:基金项目;学术论文;学术期刊;虚假标注;规避措施
中图分类号:G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21)06-0070-04
一、引言
学术论文标注资助基金项目的名称,是大多学术期刊的要求[1],同时也是各基金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中明确“发表的项目成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2]”;此外,各学术期刊质量评价系统也将“基金论文比”作为期刊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3]。基于“基金论文”一般质量较高和自身评价指标的需要,各学术期刊对基金论文都有优惠政策,如快速审稿、优先录用、快速发表等。学术期刊的这种行为间接引导作者“擅自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助”(以下均简称为“不当标注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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