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涌水量预测方法适用性选择研究初探*
2021-07-20张楠李皓冰杜凯郭欣伟李昭悦
工业安全与环保 2021年7期
关键词:方法
张楠 李皓冰 杜凯 郭欣伟 李昭悦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 郑州 450003)
0 引言
据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矿井水利用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2015年我国煤矿矿井水排放量约71亿m3,占各类矿井水排放总量的80%以上。顾大钊等[1]指出:我国煤炭行业年矿井水利用率仅有25%左右,每年损失的矿井水量约60亿m3,而我国每年工业和民用缺水总量约100亿m3。对不缺水的地域来说,矿井水就是废水,但是对于缺水的地域来说,矿井水是宝贵的资源[2]。
为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等思想理念,一系列改革措施先后实行,在缺水地区加强矿井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强制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
现阶段,我国对已建矿井采取计量监测数据统计矿井涌水量、外排水量;对规划建设煤矿采用预测方法进行预测,因矿井涌水量影响因素较多且较为复杂,预测难度相对较大,易导致计算误差偏大。据统计,预测矿井涌水量与开采后矿井实际涌水量相比,误差小于30%的矿区仅有10%,80%的矿区误差超过50%,部分矿区误差高于100%,严重时相差10倍以上[3-4]。预测涌水量与实际涌水量相差较大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未查清或认识不足、水文地质参数空间差异性造成求参存在误差或取值不妥、预测方法或数学模型选择不当等。
预测量的误差一方面给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带来较大的困难,另一方面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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